第二五四章齊娜的男人們(第1/2 頁)
林曉拍拍屁股站起來,貓腰出了女生宿舍。
來到陳二芳睡覺的房間。敲敲門。
房門開啟。
陳二芳一臉怒容立在門口:“你幹什麼去了?”
“吃飯啊!”
“吃這麼長時間?”
“長夜漫漫,無處安身,只有流浪街頭。”
陳二芳一把抓住林曉,來了一個過肩摔。
林曉在陳二芳的背上滾過,沒有摔倒,直直的站在屋子中間。
陳二芳一腳踢向房門,房門鎖住。
“你流浪大街,滿身的脂粉氣,口中噴出的是53度醬香味,會流浪大街,剛才到底在幹什麼?”
林曉從口袋裡掏出煙,瀟灑的點上:“實話告訴你,我剛才在銷售部女生宿舍,在莎莎的肚皮上。”
“你真噁心,我不幹了,明天就回去。”
“我是你的領導,我批准了嗎?”
陳二芳不屑的一笑:“你是我的領導?笑話,你有警銜嗎?什麼職務?你是政府辦的副主任,過去是門口的衙役,再大一點是宮裡的太監。我有正式警銜,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還有這個,你有嗎?”陳二芳拍拍腰間的槍。
“你不要偷換概念,公安局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你當然歸我領導。”
“你能代表政府嗎?”
“能。“
‘你是縣長?”
“我有縣長授權,不信現在給高穎打電話。”
見林曉搬出來高穎,陳二芳無語。細心一點的人 能看出,專案組要麼是政法機關的人,要麼是紀委的人,唯獨林曉是政府的人,他是受高穎的委託,來服務專案組,也會監督專案組的。
陳二芳遲疑一下,說道:“咱們說清楚,案件上的事,我說了算,其他事情聽你的。”
“除了案件,還有什麼事?”
“吃飯睡覺。”
“對案件,我有建議權吧!”
“有,但是不是採納,有我決定。”
“好,我現在給你建議,立即搜查齊娜的住處。”
“誰搜查?”
“咱們在京城,當然有京城的警察負責搜查,咱們協助。”
“今天下午分局的同事說了,協助咱們可以,但是具體的法律文書必須有吉昌警方出具。他們沒有立案,局領導不會簽發搜查證扣押等文書。”
“讓高穎縣長給通融一下不可以嗎?”
“沒用,這是法律規定,不是通融的事,全國辦案都這樣。”
“讓吉昌或者東陵警方連夜送來法律文書。”
“咱們沒有彙報案情,沒有證據資料,誰給你承擔責任?”
“你們執法部門不開搜查證,我林曉要行動了。”
“你想幹什麼?擅入居民家中是違法。”
“那就拘留我好了。”
“你想什麼時候搜查齊娜的住處?”
“現在。”
“都半夜了。”
“所以正是搜查的好時候。”
“要去你去,我是不會去的。”
“那好,你給保密就行。我要是被巡邏的警察抓獲,煩請你給東陵縣裡捎個信。”
林曉轉身出來,走到電梯口,陳二芳從後面跑過來。
“你幹什麼?”
“看著你啊,你要是被抓了,好給高縣長彙報。”
來到莎莎說的齊娜的住處,這是一個高檔小區。一個打工妹住高檔小區,可能是為了接客方便吧!
來到房間門口,掏出在宿舍櫃子裡撿到的那把鑰匙,插進鎖孔,門“吧嗒”開了。
“你在哪兒弄到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