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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引進合夥人,就需要錢,一是合夥人工資不低,二是,她需要一個更大的辦公地,合夥人需要單獨的辦公室,如果她去年給越程賣樓,一期就有 200 多套房,多賣幾個樓盤,就有一兩百萬的創收,現在也不至於引不來人才。
更不至於他們倆的結婚遲遲提不上日程。
鍾程瞥了幾眼陳淮越,忽然道:「我怎麼感覺你在羨慕我?」
「羨慕你什麼?」
「家裡催婚。」鍾程挑眉,他笑,「你恨不得家中催你,然後你以此為藉口,去哄她結婚。可惜,你獨立慣了,陳家人反倒不敢插手你的事。」
陳淮越也笑,他繼續盯著電腦螢幕,不緊不慢地反問道:「你覺得我家裡著急,她就會同意麼?」
鍾程語噎,按照他對林希微淺薄的瞭解,不會。
時間倒回 90 年左右,他很難不把林希微當成一個想「撈錢」的女人,那時是整個南方經濟狂熱期,社會鼓吹的論調便是「什麼都不重要,只有錢最重要」。
社會壓抑了太久,在新一個十年的開頭,瘋狂地解放自己,名校大學生傍富婆、當二奶、男女都下 ktv 陪酒賣笑,林希微的情況完全吻合,家境貧寒,有幾分姿色,有幾分學歷,還有幾分「自立自強」的氣性用來增進情調。
雖然阿越一開始就表明林希微是他的女朋友,但少數的幾次見面,鍾程的確感覺不到林希微有什麼特別的,如果非要說特別,那就是特別能裝,不要金錢,不要珠寶,穿得土不拉幾,她要學習的機會,學英語、學電腦、學擴充套件人脈,要出國留學,放長線釣大魚,偏偏阿越吃這一套。
鍾程自認是俗氣的商人,他談了好幾次戀愛,一直都是花錢買快樂,戀愛和做生意一個性質,量化成金錢的數字,賞心悅目的同時也不必費什麼精力,有錢能解決很多麻煩,當然,他第一次改觀,是她提出分手。
雖然他意外得知拉達車的存在後,也開過玩笑,但七萬塊對他們來說,真算不得什麼,她不分手,才有可能利益最大化,從這幾年來看,她的確是想做一番事業的。
他也看不懂她,跟阿越結婚,肯定是她佔優,但她遲遲不願。
鍾程也明白,他幹預不了這種事,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安慰道:「別傷心,十年,二十年,你一定能結上婚的。」
好惡毒的話。
陳淮越卻無法反駁,他沉默了下來,無論如何,得先把工作處理完,只是一整個晚上,他的目光時不時就會落到那個安安靜靜的私人手機上,林希微沒有給他來電,他拿起手機,手指摁在撥號鍵上,停頓了許久,幾乎快將螢幕盯出一個洞。
撥也不是,不撥也不是。
她肯定是在忙,就算撥通了,也只是敷衍的兩句話,他也可以像從前那麼多次一樣,開幾小時的車再去酒店等她回來,只是他不太明白,這樣的狀態還要持續多長時間,就像她說的,她滿腦子都是工作,他想給她的幫助,她不願意接受,自己磕得滿頭包,也拖著他們的戀愛,如果他不主動,他們就會錯過許多需要彼此的時刻。
生日那天晚上,他們其實沒有吵架。
他聽到「李總」的那一瞬,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的假怒,儘管他清晰地聽到他心碎的聲音,他也像以往的每一次那樣,用最幼稚的方式去掩蓋胸口不斷泛出的酸意,任誰都不能接受自己的枕邊人喊錯自己的名字。
「林希微,我是誰?」他掐著她的臉。
「陳總,你是陳總。」林希微抱緊他。
「那李總呢?是你給我的暱稱嗎?」他語氣陰測測。
林希微被逗笑了,她很認真道:「不,你是獨一無二的陳淮越,你是陳總,是阿越,是我的男朋友。」
「你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