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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離:「……」
沒有人比她更清楚沈懷的倔和硬。
—
半小時前, 李追拿著貓糧在河堤一處角落餵附近的流浪貓。
他來容城這大半年, 經常到附近河堤散步,有次偶然碰到兩隻流浪貓,渾身髒兮兮的,一隻小腿受了傷,走路一瘸一拐的,有一隻眼睛看不見,每次都誤打誤撞,受了不少冷遇。
李追心生憐惜,去附近的便利店買了點麵包、火腿,捏成碎塊餵給它們。
不知道是不是聞出了他的氣息,他每次去都能碰到它們,久而久之,餵貓成了李追的習慣。
吃飽喝足,兩隻貓圓滾滾跑進巷子,消失在河堤。
李追掏出濕巾擦了擦手,將垃圾丟進垃圾桶,提著貓糧往回走。
卻在人來人往的橋上與沈懷擦肩而過。
李追對他印象深刻,以至於擦肩而過的瞬間,他刻意掃了幾眼沈懷。
對方很警覺,發現他審視的目光,眼神鋒銳地看過來,視線碰觸的瞬間,李追清晰地瞧見沈懷眼底的敵意。
如果沒猜錯,這股敵意是刻意針對他的。
李追也不甘示弱,勾了勾嘴角,主動搭話:「喜歡打球嗎?」
「有機會一起玩玩,當交個朋友。畢竟,不打不相識。」
男人淡漠地抬抬眼皮,沒搭理他。
李追也不生氣,捏著貓糧,不明意味說了句:「我「女朋友」好像跟你認識,或許我倆以後可以做朋友。」
男人平靜的表情在聽到女朋友三個字驟然破碎,碎得四分五裂,良久,李追聽他壓著聲問:「你女朋友誰?」
李追絲毫不在意,繼續添油加醋:「鍾離啊。」
「忘了說,她現在在我工作室上班,我倆每□□夕相處,談戀愛好像也挺方便。」
男人冷冷望著他,眼神冰到沒有溫度,卻又剋制著,沒有發洩。
幾秒後,男人緊了緊喉嚨,彷彿要說什麼,還沒說出口,一道電話鈴聲打斷兩人的談話。
李追掏出手機一看,見是鍾離,當著沈懷的面,故意開啟擴音,接聽電話。
鍾離磕玉般的清脆聲音溢位聽筒:「你什麼時候回來?」
「到底誰才是老闆?」
再抬眼,男人已經走遠。
李追意猶未盡地笑了下,關掉擴音,清了清嗓子,回復電話裡的人,「馬上。」
回憶到這,李追拍拍鍾離的肩膀,大發慈悲:「今天就到這兒吧,下班。」
「想不想吃西餐,榮安廣場新開了家西餐廳,看網上評分還挺高。」
鍾離:「……」
沒見過這麼隨意的男人,想一出是一出,比她還不靠譜。
最終,鍾離還是被李追騙去了西餐廳。
理由是他團購了一張券,必須得兩人以上才能使用。
鍾離再次坐上那輛賓士,繫好安全帶,瞟著李追似笑非笑的嘴角,莫名有種「上了賊船」的錯覺。
路上,李追點開車載音樂,在播放列表裡隨便放了一首。
好巧不巧,放的鐘離的歌。
她很早期的作品,那時候她沒現在成熟理智,心態也不如現在穩定,寫出來的歌充滿怨氣、壓抑,全然不顧什麼樂理,只顧著發洩,將那個階段的壞情緒全都寫了進去。
後來組了樂隊,必須考慮團隊的死活,她開始將個人情緒收起來,將重心放在怎麼做音樂上。
漸漸地,她身上的音樂細胞全都換了個遍,從最初的戾氣滿滿到現在的平和淡然,再到一個「合格的音樂人」。
這條路,她用了整整六年。
如今再次聽到這首歌,鍾離感覺時間過得太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