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頁(第1/2 頁)
然而林錚的公司,做遊戲時是沒有這條線的,甚至是沒有「防沉迷機制」的,因而玩家「出事」的機率遠大於其他遊戲。
除此之外,林錚家的遊戲主打暗黑、色情、精神控制,而且搭配了非常「先進」的遊戲內交友模組,這也促使了大批網戀的誕生——如果只是網戀,倒也罷了,但因為遊戲題材的特殊性,還會伴隨著諸多特殊的「愛好」和「癖好」,聚集了一群「狩獵」他人的「心理變態」,很多玩家一不留神,就會陷入極度危險的漩渦之中。
然而,儘管負面新聞不斷,林錚旗下遊戲的流水依舊節節攀升,巔峰時甚至可以和我旗下當時最賺錢的一款卡牌遊戲打平。
我那時候其實還在沉迷靠投融資賺錢,但無意間在老玩家論壇刷到了控訴林錚的帖子。
林錚公司的做法擦著法律的邊界,縱使諸多玩家抗議,依舊無法讓他得到任何懲罰。
但我認為我有能力給他一個教訓。
於是我花費了大半年的時間,帶隊推出了全新的遊戲,並且提高了一倍的氪金兌換值——也就是說,原本,氪金1元能得到1個鑽石,現在可以得到2個。
好玩、便宜、容易、安全,集合了這四個元素,我推出的新遊戲迅速風靡起來,奪走了林錚家遊戲四分之三的流水。
林錚自然也咽不下這口氣,他仿照我旗下的爆款遊戲出了新遊戲,直接與我對打起來。
我們纏纏綿綿打了兩三年,我贏得多,輸得少——玩家也不是傻子,林錚「竭澤而漁、要錢不要玩家命」的做法也算聲名遠播,在同樣好玩的前提下,自然會更偏向我。
得玩家者得天下,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也是一直這麼貫行的。
然而,遊戲這個市場,玩家並不是決定利益的唯一因素——擺在每一個遊戲從業人員面前,最要緊的東西就是版號。
如果沒有版號,那意味著這款遊戲是非法遊戲,內部不能設定任何充值渠道,也不可以上架任何官方的下載平臺。
遊戲版號一貫是「僧多肉少」的,而我依靠的「靠山」,過往能夠幫我合理合法地運作到一些版號。
然而,一旦「靠山」更青睞林錚,自然也可以將更多的版號分給對方。
極端點想,林錚有十款遊戲可以拿到版號順利上市,而我只有一款遊戲能做到如此,那這還怎麼打?
當然,我也可以不做遊戲,我旗下的金融版塊、養老版塊和醫藥版塊都做得有聲有色,特別是醫藥版塊,足以保我幾十年在財富排行榜上的位置直升不降。
然而,做人總歸是要有一點情懷的。
我是真的很喜歡做遊戲,也很喜歡遊戲玩家,我不能容忍林錚這個「毒瘤」繼續將遊戲圈子的水攪渾。
而我能做的,就是趁著我的「靠山」沒有徹底反水之前,再想辦法推出一款爆款遊戲——最好能爆出國外,爆出現象級,並作為當年年度的遊戲對外輸出典型案例。
上面分發版號的時候也有潛規則,對於剛剛出過爆款遊戲、得過相關獎項、受到上面重視的公司,給予適當傾斜,不得太過「卡號」。
我的時間有限,早一天是一天,我需要理清楚我旗下的遊戲公司目前手中有多少牌,有哪些遊戲是可以透過趕工而上線內測的。
我從天黑開到了天明,然後發覺情況並不太樂觀。
之前做過的那款爆款遊戲續航太久了,這令新遊戲的研發團隊產生了懈怠的心理——反正新遊戲也沒有老遊戲賺錢,不如好好運營維護老遊戲,只要總流水沒有變化,獎金就沒有太大的變化。
我的大腦迅速地閃過了一個又一個遊戲的方案,又一個接一個地否決,直到黎明之前,我抬起頭,發覺齊康坐在會議室靠邊的座椅上,頭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