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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非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從小學起, 她就知道,自己是學校裡最漂亮的女孩子。
果不其然。高一那年暑假,她和同學一起出門逛街, 在熱鬧的商場裡被星探相中, 想要簽下她。
孔珍珍想,屬於她的機會終於來了。
只可惜,那陣子爸媽在鬧離婚, 天天爭吵不休。孔珍珍拿著合同回到家的時候,迎接她的是滿地的杯盤狼藉, 和火冒三丈摔門而去的父親。
孔珍珍推開臥室的門, 看到母親正趴在臥室的床上哭泣。她默不作聲地走過去, 遞上一張紙巾。
等母親哭夠了,她便把合同拿出來給她看。她是未成年,簽約娛樂公司需要監護人同意。
母親看過之後,竟然勃然大怒,指責她不把心思放在學習上, 整天琢磨這些沒用的事,當著她的面就把合同撕了個粉碎。
當晚,孔珍珍給父親打電話——你幫我簽合同, 我就想辦法讓母親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父親欣然答應。
就這樣, 她成了這家公司的練習生,每天點燈熬油地練習聲樂和舞蹈, 和所有同期的小姑娘一起, 期待著出道的那一天。
但現實總是不盡如人意。兩年過去, 孔珍珍一直沒能出道, 也沒有獲得任何商演的機會。她不得不出去打工賺錢,繳納高昂的練習費用, 外加養活自己。
年輕女孩打工難免會遇到騙子。孔珍珍輕信了一家中介的話術,到某家公司應聘電話銷售,結果對方卻是一個販賣器官的犯罪集團。
她和其他幾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年輕女孩子被帶去了大山裡的某個廠房,不知道關了多久。在她絕望地以為自己即將死掉的時候,警方端掉了犯罪集團的窩點,把她們救了出來。
孔珍珍記得,自己獲救的時候大概是後半夜。天空已然黑透,不見一絲星光。
時值春末夏初,夜裡的山間還是很冷,氣溫只有幾度。她穿了一件薄薄的襯衣,不怎麼擋寒,凍得瑟瑟發抖。
現場非常混亂,警方忙著追捕到處亂竄的犯罪分子,醫護人員忙著救治已經被切了器官半死不活的人,沒人搭理自己。
她抱著胳膊,在人群裡無措地亂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有人在身後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臂。
孔珍珍好奇地轉過身。
不知道是太冷了還是怎麼的,她感覺到那雙拉住自己的手臂也在發抖。
山裡沒什麼燈光,彼此都看不太清對方的臉。孔珍珍只隱約知道對面是個男子。
他說話了,聲音很輕,嗓子因為疲憊而顯得略微沙啞:「梁時?」
「你是誰?」孔珍珍沒聽清他在說什麼,只是本能地掙脫了一下。
對方忽然就放開了她,什麼話都沒有再說。
他似乎緩了好幾秒,才從衣兜裡拿出手機,摁亮照明。
孔珍珍永遠都記得燈光亮起的那一刻。
她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的人。
對方似jsg乎有些悵然若失,那雙好看的眼睛裡,盛滿了她看不懂的失落。
陳琛此時幾乎有點蓬頭垢面,連軸轉的工作讓他看著有些憔悴。衝鋒衣的領口,一枚志願者工作證在手機的照耀下反射著亮光。
孔珍珍盯著他的臉,眼睛裡湧起震驚和欣喜的淚水,在光束以外的黑暗中不為人知。
陳琛開口道:「抱歉,認錯人了。獲救者是嗎?請跟我來。」
他在前邊走,她默默地跟在他身後。在這個無月的夜晚,手機的燈光一路照亮山間崎嶇的小路。
走了大概十幾分鐘,前方隱隱透出光亮,孔珍珍看到林間的空地上支了很多帳篷。帳篷前有穿著志願者服裝的工作人員,還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