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消愁(第1/2 頁)
萬木堂。
與其他人家一樣,木林森的牌匾鋪掛上了大紅燈籠,也貼了新對聯,看紅字上那獨特的字型,應是其親自潑的墨。
字寫的雖然不咋地,但是對聯寫倒挺有趣。
上聯:見見見,非見非見非見,見非見
下聯:聞聞聞,不聞不聞不聞,聞不聞
若是單看這兩句,十之八九都會說寫聯之人必定頗有思想境界,這點,就是李小天這個曾經滿腹經綸的書生都不得不承認,木林森這對子寫得頗有深度。
可是一看橫聯,寫著財源廣進四個大字,簡直就是狗尾續貂。
李小天進了鋪子,木林森一如既往安逸地躺在搖椅上,閉著眼,嘴裡哼著小曲,手指敲著椅子扶手,打著節奏,旁邊的爐子依然溫著酒。
李小天嗅了嗅,有些失望,這酒香味比起洗髓酒差遠了,顯然不是洗髓酒,不然的話,那等好東西,費勁心思定要再嘗上一嘗,雖然洗髓過程痛苦,但是效果卻是出奇。
“你這是什麼表情,這個酒即便比不上洗髓酒,可也比你手上提的那壇好太多,亦是老夫獨家秘製,滋陰補陽,口感尚佳。”木林森道,雖然全程閉著眼,但自是李小天到店門口,一舉一動都在其神識監督之下。
“上次一進門就知道自己身上有百制金幣,這次閉著眼也看到了自己表情,由此可見,這個木老前輩絕對是三神境的高手。”李小天心裡分析,這種你知我知的東西,木林森沒主動告訴他,李小天自也不會提及。
“木前輩說得是,是晚輩心太大了。”李小天經過洗髓酒獲得到了大益處,確實讓他有些好酒鷺遠了,頓了下,連道:“為了感謝前輩慷慨賣酒之恩情,趁著今天還是除夕夜,這不,我買了些下酒菜,還特地叫大廚認真仔細地炸了盤花生米,準備和前輩喝個痛快。”
木林森聽到下酒菜,尤其還有炸花生米,急喝道:“那你還杵著幹嘛,還不趕緊拿出來擺上,難道要我親自動手?”
“得令。”
李小天聽得,屁顛顛去擺放手提木箱裡頭的菜品,菜箱的保溫效果不錯,拿出來的菜還熱氣騰騰。
沒一會兒,菜品擺放完畢,木林森從搖椅上一把起來,落坐桌旁,夾起一粒花生米,邊嚼邊道:“這花生米炸得不賴。”
李小天附和道:“這個自然,就知道前輩好這口,我特地塞了紅包叮囑大廚拿出看家本領炸得。”
“你小子有心了。”木林森說完,想起了什麼,問道:“對了,認識這麼久了,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小天回道:“晚輩叫陸十八,十七十八的十八。”
“陸十八,名字挺特別的嘛,既然你的名字這麼特別的話,那麼我叫你小陸或者十八是不是就太稀疏平常了,和你的名字不搭調,不如就叫你小八吧,這樣聽起來就和你的名字一樣獨特了。”木林森一本正經地強行聯絡道。
反正是個備用名,李小天並不在乎被叫什麼,道:“前輩想叫什麼都沒問題。”
說著,李小天瞧著木林森吃了好些粒花生米,便提起溫酒壺給他倒了杯酒。
“你小子馬屁功夫見漲啊。”木林森用狡黠的目光看著李小天,隨後道:“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趁我心情還可以,說吧,有什麼事?”
既已被看穿,李小天難為情的笑道:“木前輩真是明察秋毫,洞察入微,神機妙算,晚輩的確有事想問。”
“等下,讓我猜猜。”木林森喝了口酒,繼續道:“是不是想知道這洗髓酒的秘方?”
李小天連忙豎起大拇指,讚道:“火眼金睛,英明神武,料事如神!”
“滿嘴騷成語,咋地,你是準備參加國考嗎?”木林森懟道,他最是煩弔書袋的,況且還是拍著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