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來自民事訴訟法的最後一擊(第1/4 頁)
今西以為一切結束了,當他聽到北原又重新說話的瞬間,他認為北原只不過像敗軍之將一樣,發發牢騷而已。畢竟,在他過去幾十年的庭審經歷裡,他總是會遇到一些律師。明明在庭審中被徹底打倒,卻偏要嘴硬,說些“反對”,“不是這樣”,“請裁判長明察”之類的毫無作用話語。
然而,當今西看見北原居然轉瞬之間就拿出了一份川本高速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並且迅速以這張增值稅發票的內容作為依據,進行反駁,今西內心不由得也被面前這個年輕人的反應速度和氣魄震動了。
今西的眉毛抖動了幾下。他承認面前的這個年輕人的確有幾分實力。估計這個年輕人那種狂妄的姿態,就是來自於他的這份實力。的確,北原,作為一個剛畢業沒兩年的法學生,能夠達到這種程度,很不錯了。的確,你有狂的資本。但是,僅僅到達這種程度,還是不夠的。在絕對的實力面前,這種程度的反擊還不夠。
今西微微挺直胸膛,也從身後被告席中拿出了一份材料,朗聲道:“裁判長。開出一張專用增值稅並不能說明什麼。正如我已向法庭說明的那樣,八王子市政廳的道路體制改革,由於公眾壓力而一度中斷。因此,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產權移交,曾在一段時間發生過混亂。收費崗員工既有開出過以八王子市政廳為抬頭的行政收費的普通發票,也有以川本高速名義開出過專用增值稅發票。”
“因此,發票的存在,並不能說明川本高速與寺井之間存在有償使用道路的合同關係。事實上,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產權一直就停留在八王子市政廳手中。目前G227段高速公路的管理員工,由我們川本高速透過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擔任,然而我們的員工卻是聽從八王子市政廳道路局的管理和指揮。”
“同時,我想提請法庭注意。開具發票,填寫發票,需要一定的稅務知識。收費崗員工是缺乏這方面知識的。由於八王子市政廳的道路體制改革混亂,他們一時開出行政收費發票,一時又錯誤地開出以川本高速名義出具的發票。這種填寫上的錯誤是可以諒解的。”
“我還想請裁判長注意。”今西將手上的材料遞給了書記員和法官,接著將這張紙展示在法庭面前。
這張紙,同樣是一張發票的列印件。
只不過這張發票與剛才北原展示的發票不同。
這張發票通體呈現淡淡粉紅色。
發票中間的抬頭正印證幾個大字:行政收費發票。
開具一方,印著的正是“八王子市政廳”幾個大字,而非剛才增值稅專用發票中出現的川本高速。
今西繼續說道:“我手上這張是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最新開出來的發票。很明顯,這是一張行政收費的普通發票。發票清清楚楚寫明瞭收費方是八王子市政廳。目前隨著八王子市政廳的道路體制改革的停頓,過去許多改革過渡措施,都正在糾正當中,其中就包括了發票的出具行為。現在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發票出具目前已經全部更正過來。收費崗員工不會再出具以川本高速名義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如果原告律師現在重新向公路管理方,申請出具發票,我相信這次將會重新開出的是一張以八王子市政廳為抬頭的行政收費發票,而非增值稅專用發票。”
今西毫不留情地繼續朝法庭上的那個年輕人傾瀉炮彈。
若是以往的庭審,恐怕今西會就此停下。但他不能。因為這次庭審關係到川本高速的融資擴股審批,他必須做到今日——不!是等等!就讓法庭直接駁回這個案件。
“裁判長。”今西接著說道,“剛才原告律師說,發票的開具代表著稅務機關對合同事實的確認。我想提醒原告律師。原告手上的那張發票是高速公路員工錯誤開具。我們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