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交火(第1/2 頁)
“裁判長”,北原從原告席上站了起來,手輕輕地按在桌沿,表情輕鬆而又愜意,彷彿像在自己家裡說話一樣“剛才小野田律師這番論述的前提是什麼?”
“小野田律師認為,一個行為究竟是不是民事行為,取決於他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換言之,如果一個行為違反了法律,結果承擔的是行政責任,那麼這個行為就屬於行政案件,如果一個行為承擔的是民事責任,那就是民事案件。”
“這個前提顯然是有大問題的。”北原微笑著,突然一下停頓了說話。
法庭頓時變得安靜起來,讓人忍不住繼續側耳傾聽眼前這個年輕的男律師會繼續講些什麼。
小野田坐在被告席位上,他不知不覺中也被北原的演講技巧所勾住,突然停住的片刻,小野田恍了一下神。有大問題?怎麼可能有問題?小野田突然一下感到了一絲緊張。自己已經一遍又一遍的核查過了自己的大殺招,不可能會出錯。
“不同型別的法律責任,並非互斥的。所以,我們不能夠透過一個行為所要的承擔法律責任,來判斷一個行為本身屬於什麼型別。”北原笑道。
【法律責任的非互斥性】
【所謂法律責任非互斥性,指的是一個違法者在承擔某一型別的法律責任,並不影響其承擔另一型別的法律責任。例如,一個人因為其違法行為承擔了行政責任,但並不影響他繼續承擔民事責任。】
“打個比方”,北原輕鬆且隨意地走在法庭裡,突然擺出了一副怒氣沖天,朝著前方的空氣大力揮了一拳,接著臉色又收斂如常,“假設剛才我揮了一拳打了人。那麼在刑法上,我可能觸犯了故意傷害罪。我可能要坐牢。同時,另一方面,我也可能違反了《治安法》,警察會對我進行行政拘留。但是另一方面,我打傷了對方,對方進行了醫療支出,我也要進行民事賠償。”
“僅僅就是揮了這一拳這個動作,我就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按照小野田律師的邏輯,如果警察對我進行了行政處罰,那麼被我打傷的人,難道會因為這個案件是一個行政案件,就不能夠對我進行民事起訴了麼?小野田律師的邏輯顯然是荒謬的。”
“就本案的高速公路來說也是如此。高速公路公司養護道路的義務,是一種行政責任不假。但是,這並不等於高速公路公司承擔了行政責任,便不用再承擔民事責任。如果高速公路公司疏於養護,導致其造成了侵權或違約行為,那麼必然也要就其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北原不知不覺中,已經走到了被告席位前,雙手撐著被告席位的桌沿,雙目盯著小野田。北原的臉上仍然是一副笑嘻嘻的表情,然而目光之中卻透露著一種冰冷,彷彿能殺死人的目光。這個目光和臉上的笑容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幅怪異非常的神情。
“小野田律師,我們也要謝謝你。沒有剛才你的提醒,我還忘記川本高速要承擔行政責任了。等一下,我們就會向公路局正式投訴。”北原注視著小野田,冷笑道。
彷彿有一股強迫的氣場在壓迫小野田,小野田剎那之間感到了震顫。他完全沒想到北原居然能在如此之短的時間之內,就這樣完成了一段有頭有尾,完整的法律論述。
而且……而且,小野田居然被北原繞得,竟也隱隱認同起他的論述。然而剛剛泛起了這個想法,小野田頓時猛地搖晃了一下腦袋,趕緊將這個看法驅逐出頭腦之中。
原告席上的宮川,聽到北原的這一番話,頓時心中又燃起了希望,內心忍不住給北原鼓勁,方才還擔憂被法庭即時駁回的心情,立刻如煙般消散了不少。
被告席上的的今西,顯然也是沒料到北原的反應竟然如此迅速,而且看這個北原的神態,輕鬆自若的模樣,彷彿一點都不像是一個只有幾年經驗的律師,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