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少年(第1/3 頁)
院子裡,宋只只正在和鬆鬆面面相覷。
“奶奶,這是什麼啊?我們要養它嗎?”宋只只的眸子閃爍地興奮地意味,一隻手摸著鬆鬆那條碩大的尾巴。
明眼人都知道,只只這是對鬆鬆很喜歡。
宋序臨摸了摸宋只只的頭,笑道,“這個叫做松鼠,吃松果的。”
“松鼠?它也跟我們姓嗎?”
宋只只今天認了字,但是還不太理解讀音。
“不是,讀起來不一樣,意思也不一樣?”
宋序臨溫聲解釋。
可是,宋只只小朋友早就深入知識的海洋裡遊不出來了。
聞言,蕭錦書忍不扶了扶額頭,識字大業任重道遠啊!
吃過午飯,宋序風跟宋序臨倆兄弟把蕭錦書看得賊嚴。
一旦發現她出門,立馬警鈴大作。
最後,蕭錦書只能無奈回房間歇著。
在古代既沒有網路,又沒有樂子,現在出趟門都難了。
又是嘆氣的一天啊!
突然,蕭錦書一個鯉魚打滾,神秘一笑。
蕭錦書來到宋序臨門口,笑咪咪道,“兒子,看書呢。”
宋序臨看到她來很是意外,畢竟平時孃親是能不來就不來,現在的目的好像又是打算出去。
為此,他臉色沉了下去。
“孃親如果是想出去的話,就算了吧!”
蕭錦書擺擺手,笑道,“哪裡,孃親是來問你給支筆跟紙,紙不用太好,有就行。”
“真的?”
“真的!”蕭錦書沒好氣道,“居然敢不相信為娘!今晚我就去找你爹罵你一頓。”
眼瞧著她生氣了,宋序臨將信將疑地將筆跟紙遞了過去。
“行吧。”
蕭錦書接過東西,毛筆還是略微粗糙了點,都已經開叉了。
這種筆還能用嗎?她嘴角不由得抽抽,眸光一瞥,落到宋序臨的紙上。
好傢伙,小丑是她自己。
這筆墨運用暢快,筆走龍蛇,力透紙背,顏筋柳骨,真可謂疏能走馬,密不透風。
寫得真真是好極了!
蕭錦書在心中默默地點了個贊。
不過轉念一想,這是她生出來的,不愧是她蕭錦書的崽,就是厲害!
還是普通的木質雞毛筆。
這種筆在大周朝極為普遍,雖然做工粗糙但是便宜,可以說為了那些家境貧寒的學子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至於貴族,或者是達官貴人則使用狼毛筆。
對於大周朝來說,狼算是信仰,他們相信狼是連線神明的使者,能夠使用狼毛筆是一種榮譽。
但是對於現在的學子來說,這是一種無形的精神支撐。
蕭錦書拿著東西回房間搗鼓她的識字大業了。
漸漸地日落西山。
村子裡的裊裊炊煙緩緩上升,田裡的村民也逐漸往家裡走。
山青水綠,人情暖。
山裡還有田野裡的朋友早已備好了高歌,準備與村民共享盛宴。
晚飯就是蕭錦書撿回來的那隻兔子。
她雖然不會燒飯,但是會配菜。
這道爆炒兔子,就是許厭在她的指揮下做出來的。
油肯定是要放夠的,之前原身在的時候就是可以說非常的節儉,炒個菜油花都沒有。
家裡都面黃肌肉的。
於是,蕭錦書一來,首先改變的就是這個炒菜制度。
大火爆炒加上蔥姜去腥,一道香噴噴的就出來了。
這一晚,大家都吃得酣暢淋漓。
連一向節制的宋序臨都吃了三碗米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