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頁(第1/2 頁)
而李超又在不斷吸納新的孤兒,擴張孤兒院的規模。
他獲得了大筆的政府和民間資助,卻把孤兒院變成了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地方。
翻修過之後,孤兒院從外觀上看,條件格外優渥。
於是不少人都把棄嬰和孤兒送來這裡。
李超也借著這個由頭,牟取了更多的財富。
從最開始人人都能吃飽,到最後不爭搶就只能整日餓肚子,他只用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也因為疏於管理,孤兒院內部的大多數設施都是破破爛爛的,只有上面來人檢查的時候,他才會拿出一小筆錢來,做一做表面功夫。
但那筆錢花出去的後果,是接下來的一週,除了李超自己,誰都吃不飽飯。
這樣苛刻糟糕的生活環境,讓在這裡長大的孩子們不得不學會了野獸的生存辦法。
弱肉強食,優勝劣汰。
最開始,還只是吃飯的時候爭搶,到了後來,即使不是飯點,也總有孩子打成一團。
偶爾有被打死的孩子,李超都會一邊罵罵咧咧說著「晦氣」,一邊讓大一點的孩子把屍體埋到後山。
但死去的孩子的數量,永遠追不上源源不斷被送來的孩子。
於是,記這種現象愈演愈烈。
但李超從來沒有管過。
偶爾閒了,他甚至會特地來看這些孩子們打架,給他們勝利的許諾,在旁邊煽風點火,拍手叫好。
這也是路兮兮特別能打的原因。
他們不願意參與,但總會有人來找事。
最開始那幾年,路漫把大多數搶到的食物都給了路兮兮,所以身體不是很好。
其他人,就特別喜歡來找他們麻煩。
路兮兮都不記得自己是什麼時候學會打架的。
她三歲進了孤兒院,六歲的時候,除了一些上了中學的孩子之外,就沒人再敢惹他們兄妹倆了。
不過上了中學的孩子,也不回來招惹這群小孩。
因為他們的待遇是不一樣的。
上了中學之後,就可以替他賺錢了。
國家禁止僱傭童工,但李超總能找到「門路」,把這些只有十二三歲的孩子送去各種地方工作。
工地、工廠、黑網咖之類的,或者是一些……更難以啟齒的地方。
路漫當初去的地方是孤兒院附近的一個養殖場,每週去三次。
打掃衛生,撿雞蛋,餵動物……什麼都做。
早上天沒亮就被送走,晚上夜深了才能回來。
但是每週的那三天,是最快樂的三天。
那個養殖場的主人非常好,一天三頓飯,頓頓都管飽,和他自己的孩子一個待遇,還會把新鮮的牛奶送給路漫喝。
路漫吃雞蛋的愛好,也是從那時候開始養成的。
過了十二歲生日,路兮兮也被送去了同樣的地方。
養殖場的女主人知道了孤兒院的事情之後,偷偷給兩個人漲了工資。
也是從那之後,路漫和路兮兮的生活才真正有所改善。
可以偷偷買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
但一定要藏好。
李超靠孤兒院賺錢賺了十年,也就有成百上千的孩子被他折磨了十年。
這些折磨是永久的,無論成年後是否離開孤兒院,都會永遠烙印在心裡。
他們漠視彼此的生命,像野獸一樣求生,卻很少有人試圖逃出去。
因為出逃的人一旦被抓回來,會受到難以想像的懲罰。
食堂下面的那間地下室,就是用來幹這個的。
很多時候,這些孩子們,都是一邊搶飯,一邊聽著下面的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