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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答話,身體在他懷裡不停地顫抖,眼淚一刻都沒停過,只是哭不出聲,嘴唇咬到沒有血色,側臉上的指印腫得發紅。

不知過了多久,一切好像又恢復了死一般的沉寂。

他問:「去報警好不好?我陪你去。」

她依然不答話。

趙成陽把人放開,兩手扶著他的肩膀,目光平視,又問:「姜姜,我陪你去報警,把那個人抓住,槍斃,讓他去死。好不好?」

或許是聽見了「死」字,女孩滯澀的眼珠動了動,垂下眼瞼的同時也默許了他的提議。

那時的他們並不知道,絕大多數強姦案件的刑期只有三到十年,追查一個沒有留過案底的兇手更是難上加難。而在所有這一切開始之前,她不得不向陌生的醫生再一次張開光裸的雙腿,接受警方事無巨細的詢問——

「你認識對方嗎?」

「他有什麼特徵?」

「你再仔細回憶一下。」

「他具體做了什麼,說一下過程。」

「進去了嗎?還是隻在外邊?」

「你反抗了嗎?」

「為什麼不反抗?」

……

隔日一早姜鬱母親從外地趕回松河,拖著女兒到派出所改口,說強姦純屬子虛烏有。鑑於警方沒能從被害人身上取得兇手的有效生物樣本,被害人又矢口否認存在強姦,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從那以後,姜鬱每次見他總是低頭躲開,臉上很少再有笑容,直至次年高考結束,她離開了這座城市,也從他的世界徹底蒸發,杳無音信。

第44章 44 「李素蘭故意殺人案」·法律援助

週三上午九點,姜鬱如約來到濱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做了個登記,然後拿著中心老師預先整理好的當事人資料來到專門負責接待電話諮詢的辦公室。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可以由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主動申請,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指派。姜鬱今天負責對接的都是主動申請的當事人,大多數是因為自身經濟條件較差,沒有能力聘請律師。

不同於一般的委託案件可以先行閱卷,姜鬱在接電話以前並不瞭解每位諮詢人的具體案情,只能透過通話交流獲知案件資訊。而絕大多數的當事人往往只顧一股腦地傾訴,難能抓住案件要點,姜鬱也只好在耐心傾聽地同時努力獲取重要資訊,不時打斷對方的口若懸河,在有限的時間裡儘可能地提供幫助。

先後接了兩通電話,她就覺得喉嚨發乾,起身去一旁的飲水機打水。這一口水還沒嚥下,第三通電話就打了進來。

她忙放下水杯,接起電話的同時翻開一旁的資料冊。

第三位當事人名叫李素蘭,43歲,上個月底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濱江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現關押於市屬第二看守所。

核對完畢身份資訊後,姜鬱問對方想要諮詢什麼問題。不同於前兩位當事人的情緒激動,電話那頭的李素蘭明顯平靜許多。

「我殺了我丈夫。」她說。

空氣忽然靜了一瞬,姜鬱也愣了愣,才問:「人死了嗎?你知道嗎?」

「死了,」李素蘭的語速很慢,停頓的間隙彷彿是在回憶那天,「當場就沒氣兒了。」

故意殺人既遂,依法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殺人償命」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比起《刑法》之中規定的其他惡性犯罪,哪怕都是十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量刑區間,也只有故意殺人罪的刑罰是將「死刑」規定在了首位。

倘若當事人一上來就情緒激動地說「我沒殺人」、「我是被冤枉的」,律師或許還有發揮空間,但是現在李素蘭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姜鬱能做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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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的最後一年春日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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