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間二 掘墓人(第1/1 頁)
夜色籠罩著倫敦的暗巷,犯罪在此滋生。
在用大砍刀砍斷面前這個男人的脖子後,被稱作“掘墓人”的罪犯,這個變態殺人狂從包裡掏出一個小罐子,然後對著男人的屍體唸唸有詞。
在長時間的吟誦之後,面前受害者的屍體變成了一團藍色的亮晶晶粉末,那些粉末隨風舞動,在掘墓人的吟誦下漸漸進入罐子。
掘墓人隨手拿出一根鋼筆,不用眼睛看,在罐子上的標籤上寫上“27-3-17,356”的字樣。
現在是3月17日剛開始的時間,這個人是今天的第一個收穫,按照常理今晚還能再收穫一次。
他是黑山羊教會的核心成員之一,但他不喜歡和成員們一起行動,他加入黑山羊,僅僅是因為黑山羊是整個英國最大的惡。他也是惡人,所以不希望被其他惡人干擾自己的事業。
他得名掘墓人,正是因為自己幹過的骯髒勾當。他是聞風喪膽的變態殺人狂,但是,自從他從自己唯一的朋友——曾經是他的獵物,那裡得到了那個咒文之後,他就著了魔。
他挖出所有自己以前殺過的人的屍體,把所有完好的屍體變成一罐罐藍色粉末,他漸漸養成了病態的收集愛好,於是愈加痴狂。
他相信那些粉末是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它們是生命的精華。
他把罐子裝進包裡,他一次出行只帶兩個罐子。
又來了一個可憐人。
他戲謔地看著那個喝得酩酊大醉的醉漢,對方看到他被月光照的閃亮的大砍刀,嚇了一跳。
掘墓人猛地朝對方衝去,沒等對方反應過來,手起刀落,削下了對方的首級。
嘖,自從收集精鹽——那種藍色粉末的名稱,他就漸漸遺忘了自己之前的虐殺愛好,因為精鹽的製造需要完好的屍體——頭可以砍下來,但是至少不能血肉模糊。
反正罐子也滿了,那就虐一虐這具屍體吧。
滿足了自己的噁心愛好之後,掘墓人從醉漢已經斷掉的五指的旁邊——他用那些手指給醉漢做了一串項鍊,拿起酒瓶,咕咚咕咚地喝了兩口,把酒瓶狠狠摔碎。
喝了酒,他覺得自己更興奮了,離開這裡,進入另一條暗巷,本來這個時間他就該收手了,可是他今天太激動了,無法滿足。
他在幾個暗巷裡轉了一圈,沒有發現獵物,只好聳聳肩,後悔自己剛剛摔碎了酒瓶,還能再喝一口的。
有點渴,或許可以去喝一些之前那個畜牲的血,他以前很喜歡喝人血,覺得那有一種極強的佔有感。
他準備回去,卻看見一個身材壯碩的男人站在遠處。對方帶著金屬製的堅硬渡鴉面具,手裡握著一把比他的那把還要鋒利的大砍刀,而且他從對方把手一直放在皮大衣口袋的舉動來看,他還有手槍。
不是什麼好惹的善茬,掘墓人一溜煙地跑了,他覺得如果不是自己今天累了,早就把那混蛋的眼睛挖出來盤了。
暗夜中一聲槍響,看來對方是準備下死手了,不過掘墓人有自己的秘密通道,他逃到另一條暗巷,掀開熟悉的井蓋,把刀背在身後猛地跳下去,一手抓住爬架,把身體全部沒在井蓋下,然後合上井蓋,往下爬了幾下,聽到沉重的腳步聲邁過井蓋之後,他輕蔑地暗自嘲諷。
不過他不敢發出聲音,只等上面徹底清淨了,再順著下水道走回藏身處。
追擊者在附近的暗巷裡繞了很久,始終沒有找到敵人。他掰響指節,幾個小時前,他順著雷聲找到了一位戴紅手套的男子,不過沒有看見他有什麼卑劣行徑。緊接著又是面前這個刀上全是血的瘋子,他再一次沒有抓到。
這兩個人已經進了他的黑名單,他會一直盯著他們的。
就像渡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