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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笙的表,捱了一槍,被我要走了。我說要幫他修的,我沒來得及。
我拿走的表,給張文笙了。是那個瘋子一樣的人,蓬頭垢面、鬍子拉碴、做事兇悍。他有一身的膽,跟明知是未來皇帝的人對面言歡,也面不改色,不卑不亢。
臨別時候,他要了我身上這隻表走,對我說:如果我遇到的他,身上有這麼一塊既吃過子彈、又浸過湖水的懷表,就該認出他了。
對了,我曹士越,我記得的,眼前這個,就是張文笙本人了。
陳虞淵拿命換回來的人,我在一場又一場的穿越中,總時惦念的人,就死在這裡了。他早就死在我出發的地方了。
……原來如此!
我的爸爸來了。
我爸氣勢洶洶,從身後抱住我,抓著我。我被他勒在懷裡,知道他在喊我。
然而我覺得很累,我沒有力氣與我爸打交道,我就是很累。
我攥著這隻壞了的舊錶,像如攥住了我曾經觸控過,又不經意放掉了的時間和機會。
就這樣,我很累,我睡著了。
我閉著眼睛,是真的,沒了感覺。
這應該就是,我睡著了。
第六部
第125章 穿越回來當少帥是什麼體驗
一、
本人,曹士越,世人皆知,乃是江蘇督軍曹鈺曹大帥的兒子。
最近多一個字,入冬以來,報章雜誌,比較喜歡寫我,是江蘇督軍曹鈺曹大帥的「瘋兒子」。
怎麼瘋的?說法很多。
一說是本來就瘋,我爸是大帥,我雖然沒有他帥,畢竟是他唯一的親兒子,從小到大,按照慣例來講,當然是備受寵愛,一直寵壞。
雜誌裡說我,是八歲就會打槍,會打槍就開始殺人。若說到我殺掉的人的名字,扯一張印好的犯由單,全著正反面用蠅頭小楷密密麻麻寫滿,都寫不完。
壞,那當然是壞。動不動就舉槍突突,一個不順眼,見誰突突誰。連我未婚妻子的爺爺,也死於我手:犯了點兒事兒,連衙門都沒有送,被直接突突掉了。
這還不夠瘋嗎?
當然也有其他的說法,有不同這樣的掌故。
說我會瘋是因為迷上一個北方來的伶人,遭我爸爸棒打鴛鴦。
這個北伶,是個男旦。據說很妙的,並非是嬌滴滴的可人兒,倒是匹大洋馬。
唱得好不好,這個不知道,可是唱的不是一般的戲,唱的是妖精戲——專擅白蛇傳,肥白裊娜,他做的唱的,不是凡人,乃是那迷惑情郎的蛇妖一個。
我這個少帥呢,專愛被那條大白蟒糾纏。我很樂意,但我爸爸不幹。
他老人家用他的慣用手段,「處理」掉了這個唱白娘娘的白老闆。戲社闔班,株連全體,人人獲罪,都坐了一回牢。
我這個曹少帥呀,我是個情種呀!一下子沒了心上人,我還能不瘋嗎?
我就瘋呀,我就變壞了呀,我就——動不動就舉槍突突,一個不順眼,見誰突突誰。
這才是千古奇情呀,值得且唱且嘆。
也有報章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一定要將我曹少帥士越君的因情而瘋、因愛而狂的「真相」,公諸於眾。
怎麼可能是包戲子搞瘋的呢?怎麼可能僅僅是有分桃雅癖、愛好南風呢?
桃是確然分了的,拆吃下肚。南風吹也吹過了,卻不是在雅閣戲臺,那些咿咿呀呀的場合。
當是在那獵獵長風,軍旗之下,大營之中,鐵血相逢。正所謂男兒愛男兒,英雄惜英雄。
嗯,劃去所有精工詞藻,拎出一個重點來講,簡言之,一句話,我搞了我爸爸的副官張某。
細節寫了很多,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