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找工作?(第1/2 頁)
晨間,鹿縣四周的山巒籠罩著薄薄的微霧。
平坦的田疇上,青青欲滴的軟柔稻苗,蒼翠湖綠的叢叢蕉葉,俱在風中搖曳,呈現了一片生機盎然之意。
當朝十二項荒政,有一項為“散利”。
前朝賈公彥疏為,“豐時聚之,荒時散之。積而能散,使民利益。”
災荒時,朝廷給百姓借貸種籽和糧食,給百姓使之得利。
所以,當正月出了這些政令措施後,雖然有延遲,但也沒耽誤陽江府百姓種植水稻。
畢竟陽江府是被牽連的非災區,若是耽誤了春種,知府、州縣官、里長等人就是第一批被罷職不敘的人。
所以這些人為了自己的前途官職,自當積極督促,不敢有任何閃失。
鹿縣城外。
如果沒有被挖的一乾二淨,寸草不生的黃土地,這場災情或許已經被時間帶走的不留痕跡可循。
宋歡還記得自己今年第一次出城時候的場景。
那會兒難民已經被疏散,城外已經歸於平靜。
可原先茂密的林子,雜草叢生的草地都俱已消失。
只留下一地的黃。
光禿禿一片,想找只毛毛蟲估計都得“掘地三尺”。
鹿縣縣令為保證鹿縣的安全,不準難民入城。
城內雖然出現民人聚眾入人家搶劫糧食,但總體來說也比那些難民好。
最起碼還有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
難民難以忍受飢餓,不顧身體,樹皮野草只要能入口的他們都吃。
宋歡沒有見過當時的場景,但是根據城外的情況也能知道當時的艱難。
因為饑荒的原因,宋歡去城外打獵的計劃泡湯。
宋歡還在苦於找掙錢路子的時候,一個出乎意料的人登門了。
衙役甲,梁寬。
先是在城門有了面熟的基礎,再在之前在後巷擺攤,為特地打探訊息而特意接近從而熟悉的人。
宋歡看著一身青袍的梁寬,先是客氣寒暄幾句後就請進院裡坐著,門敞開著。
宋歡是女子,梁寬為男子,敞開門自然是為了避嫌。
梁寬喝了杯茶水後,這才把此行的目的說了出來,“聽說你武功不錯,最近我手底下缺人,正好你幫頂幾天……”
具體情況就是衙門要派人押送之前聚眾入人家搶劫糧食的那批犯人去流放地,衙役都去押送犯人了,只能臨時調集幾人暫時頂上他們的差,宋歡就是梁寬的選擇之一。
說是流放地其實也不遠,也就四五天的距離,來回就是差不多十天的時間。
畢竟陽江府本就是屬於京城的流放地列表裡的其中之一,再遠也遠不到哪兒去了。
雖然,衙役押送流放犯人是顯而易見的苦差事。
但事實上,這種看似辛苦的押送流放犯的工作,對衙役們而言卻是爭先恐後地“美差”。
這麼說還得從頭說起。
這年代絕大多數衙役的俸祿很低。
一年累到頭,也只能拿到十二兩白銀不等,比自耕農還不如。
平均到一天也就幾文錢,即便省吃儉用,也無法滿足一天的吃喝。
既然做衙役無法滿足自己的吃喝,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去做呢?
因為衙役的主要收入並不靠俸祿,而是靠工作中撈取的規費和外快。
衙役工作期間,如果縣衙內有案子要辦,勢必就會涉及到出差、吃住,這些花銷衙門並不給報銷,就只能由當事人來出。
衙役辦案期間,多遷延一些時日,就可以獲得更多的好處。
只是衙役的做法會掏空當事人的荷包,不是光明磊落之舉。
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