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mài lǎn(第1/2 頁)
不出意外的,高大郎到家的當天,高叔知道情況後,追著高大郎打了一個時辰。
阿弟聽著那慘叫聲都不自覺地離遠點。
過後,高叔拿著家裡的積蓄六兩多銀子過了家裡來。
“我聽大郎說了,這事多虧了有小傅的幫忙,否則還指不定是什麼結果。”
“這錢肯定得還,這屋子你們想住多久住多久,那房租不用交了,沒有小傅,我們家都得傾家蕩產!”
“不不不,就事論事!難道大郎的命還不值這點房租費了?!叫你們收著就收著!你們可是我們高家的恩人!貴人啊!現在想想我都後怕!”
最後傅淵之收下了六兩外加一百文錢,那一百文就是宋歡去買的那個玉鐲。
高叔和康氏事後不止一次慶幸,還好託宋歡和傅淵之去了城裡,救了高大郎。
三十兩銀子那得多少銀錢?!
他們這一輩子都沒見過三十兩!
高家要是賠出這一筆銀錢,那真是傾家蕩產,什麼都沒有了。
這次事後,高叔對宋歡等人的態度又有了細微的變化。
一開始只是想掙那點房租錢,兩方也就是稍微好一點的租客和房東的關係而已。
但發生了高大郎的事後,租客的關係就轉變成了恩人的關係,交集更密,甚至高家炒了點帶肉的菜都得分出一些過來給宋歡他們吃。
好在宋歡他們不會一直待下去,否則這麼一直送下去,那也是不小的開銷啊!
而高家更是下決心以後也要供出個讀書人來才行。
一段時日的相處下來,高叔說不出什麼感覺,但是就覺得讀書人,真好!
在臘月二十四拜過灶君之後,百姓們就要選定一個吉利的日子做團年,即全家人聚集到一起吃團圓飯。
其實當下這個年代哪頓飯不是團圓飯?
只是因為日子特殊,所以這頓飯也顯得更為重要。
所謂吉利日子,通常是根據曆書來定,如果曆書上寫的是當日為“吉”,則諸事皆宜,自然可以做團年。
如果寫的是“兇”,則做什麼事情都不利,自然也不能在此日做團年。
“中”則是居於“吉”和“兇”之間,如果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就不用這天,如果不能再做選擇,定在這一天也行。
按照當地的習俗,只要是吉利的日子,臘月二十四之後的任何一天都可以做團年,而並不一定要等到臘月三十,也就是舊年的最後一天,但大部分的人家還是會選擇舊年的最後一天,即除夕做團年。
除夕這天,家家戶戶都要將家裡打掃乾淨,換神堂及各處符刻桃木牌。
有了在鹿縣過年的經歷,這一次大家在外過年,適應良好。
這段時日裡,阿弟除了記錄番麥的各種生長情況,讀書識字時間以外,其他時間多數都在和村裡的同齡人的打交道。
有那交情好的,還會帶著阿弟一起去山裡撿板栗等等。
除夕當夜,宋歡四人一起過年。
去年吃了年夜飯後,傅淵之和顏六就去了梁家,所以正經算下來的話,今年才是他們四人一起度過的第一個年。
大年初一
天亮不久。
屋外傳來一陣熱鬧聲,隱隱約約聽到“mài lǎn”兩個字。
不一會兒,家裡傳來了敲門聲。
阿弟推開門,打了個哈欠,看見來人喊道,“三郎。”
高三郎說道,“宋憶,你動作快點,跟我們一起去賣懶!”
阿弟一時間沒懂“mài lǎn”是哪兩個字。
高三郎也不管糊里糊塗的阿弟,拉著他一起進屋,正好看見出到院中的宋歡,他熱情喊道,“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