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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樂言馬不停蹄地解開安全帶推開了門,兩三步跑到老人面前抱住她。
「不是說好了在屋裡等著嗎?」沈樂言捧起她凍得有些僵硬的手呼了呼氣,「我又不是找不著家門。」
「誒唷,你就別說教姥姥啦,我在家閒著也沒事做,出來運動運動。穿著棉褲棉衣呢,一點都不冷!」姥姥一臉不服氣,手卻不停的摸著沈樂言的掌心。
那是一雙並不柔軟的手,手背發黑布著不同程度的老繭和皴裂,胖乎乎的卻並不可愛。
幾曾何時,它們也是一雙纖細白嫩的手。
沈樂言的姥姥年輕時是村裡有名的巧婦,什麼做棉服啊、做翁鞋、做喜被、建築隊煮大鍋飯,所有人都會先想到她。
她好像什麼都會,總能遊刃有餘地做好活兒。
沈樂言兒時經常會被姥姥拉著去新郎家討喜糖、去建築工地蹭水煮玉米棒吃,也會在冬日到來之前收到姥姥親自打鞋幫做的棉鞋。
但自從上高中開始,沈樂言每年來姥姥家住宿的日子便屈指可數了起來。祖孫倆經常通電話,即使甚少相見,每次擁抱時還是一如既往地親暱。
現如今,沈樂言站在姥姥跟前,足足高了她一個頭不止。
「姥姥好。」宋安辰從車後座提出六隻禮盒來,這才走到跟前來。
姥姥看著沈樂言:「這是……」
「哦哦,忘記介紹了。」沈樂言撓撓頭,想去接宋安辰手裡的盒子但被拒絕了,「這是我媽媽閨蜜的兒子,就是我跟你說的那位哥哥,名字叫宋安辰。哥哥,這位就是全世界最疼我的姥姥。」
「安辰啊,這名字真好聽。」姥姥笑開了花,「快進屋吧,外面冷。」
宋安辰點點頭,跟在後頭進了屋。
跟姥爺問過好之後,他們四個人又一起喝了姥姥泡的茶葉聊了一個半點。
宋安辰健談,跟老人們很聊得來。
「誒喲,都快五點了,我得快去準備做飯了。」姥姥看了看錶急匆匆起身,「今天風民說要帶他那個物件回來吃飯呢。」
沈樂言猛地一怔:「我們來幫忙。」
「不用不用,我一個人做的來,你忘了姥姥那時候多厲害啦?你們幫我我可不自在,到時候做的就不好吃了,你帶安辰去逛逛吧,廣場上這會兒正熱鬧呢。」
沈樂言沒再強求,拉著宋安辰出了門。
但第一件事,卻是先給母親撥了個電話。
風民舅舅的前妻早在三年前就跟他離了婚,原因很簡單,嫌他窮。
前舅媽跟舅舅本就是二婚,也不是他們這邊的姑娘,聽說也不能生育。
姥姥見她第一面的直觀感受是不喜,二婚和疑似不能生育先放一邊,那姑娘根本就是個沒規沒矩的潑辣性子。
講話難聽不說,一來就找他們二老要紅包,大手大腳的當天就給消費完了,還興沖沖地跟他們二老說這邊物價低,那些錢是怎麼被她花掉的。
但舅舅喜歡,姥姥姥爺沒有任何棒打鴛鴦的意思,照顧姑娘也很周到。
結完婚還託人從福利院買了個孩子來給他們養。
轉折發生在那年夏天,舅舅帶著舅媽出去打工,將年僅七歲的女兒寄養在姥姥家。不曾想,發生了意外,滾燙的熱水澆在了她白嫩的胳膊上,硬生生燙了一層皮下來。
這天地下當真就是有那種倒黴到極致的人。
小女孩去醫院檢查還被查出是傷痕體質——一千個人裡面才可能會有一個人是這種體質,受傷之後會比尋常人都嚴重,見血必然留疤。
所以燙傷輕易好不了,傷疤更像是一條可怕地蟲子一般趴在她的胳膊上將兩個關節的肉連在了一起,讓它不能屈伸。
沈樂言那時候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