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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時間很快過去,開庭的日子也正式到來。
這天一大早。
秦牧便和王大錘一起,離開了養老院,直接前往法院。
打過了好幾次官司後……
他對開庭審判的流程,都已經是輕車熟路了。
讓他比較驚訝的是……
這次對面的律師,居然又是老熟人張瑋。
在看到自己後,張瑋還親切的和自己打了個招呼。
搞得他差點以為張瑋是己方的辯護律師。
「張律師,你剛才……怎麼笑得這麼開心?」
被告席上。
高峰看著己方律師和秦牧打招呼時的表情,忽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咳咳,之前不是跟你說過嘛,我和對方打過好幾次官司,他送進去的那幾撥人都是我負責減刑的。」
張瑋隨口解釋了一句,緊接著叮囑道:「馬上就開庭了,你等會兒記得按照我之前教給你的做。」
開庭之前。
他就向高峰交待過如何做才能爭取法官和審判員的減輕裁決。
一般來說。
針對涉嫌犯罪的人員,在審判的時候有好幾個從輕審判的考量。
第一,就是視其認罪表現。
若是表現良好,積極認罪,則可以酌情減輕刑罰。
當然,那些十惡不赦的,比如說故意殺人罪不在此列。
第二,則是有重大立功表現。
比如說舉報同夥,幫助警方或者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的。
第三,則是初犯。
第一次犯罪,以前沒有犯罪前科的,通常可以獲得從輕發落的機會。
而一旦有犯罪前科……
將會從重判處,三至十年的刑期,至少會在五年以上!
第四,則是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
之所以設定這一類減刑……
主要還是鼓勵那些正在實施犯罪的人回頭是岸,懸崖勒馬。
而高峰的這個案子……
很明顯,不屬於犯罪未遂。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其故意造成,實施了這一行為,便構成了犯罪。
即便沒造成後果,也屬於重大犯罪。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且。
高峰在這個案子裡,故意隱瞞真相,直到被逼無奈才承認了罪責。
這屬於嚴重的隱瞞不報,犯罪逃逸。
嚴格來說,這次的刑罰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高峰從這一點來說,至少要加個一至二年的刑罰。
高峰聽完他的話,點了點頭。
但目光卻閃爍了一下。
「肅靜!」
審判席上。
法官和另外兩個審判員對視了一眼,神色之中都帶著些許無奈。
因為……
這是他們本月第四次開庭看到秦牧了。
鐵打的秦牧,流水的被告。
每一次秦牧都站在那個原告席上,而被告席上的人……
則不盡相同。
剛開始還是幾個婦女,後面直接一個公司。
這一次……
原本是一棟樓的業主來著。
後面若不是找出了拋物者,更改了被告,這次的被告席恐怕都站不下了。
「咚——」
法槌敲響。
這一次的庭審,也隨之開始。
法官深吸了一口氣,莊重嚴肅的聲音傳盪在法庭之中。
「先由原告陳述起訴書,申明起訴原由和訴求。」
原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