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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一種可能,up看完了影片評論區,已經被氣進icu了?」
「唉,年紀大了,力不從心了,放在十年前,我一個可以噴他們十個!」
「我還是先撤了,去虐幾把小學生,吵架實在不是我的強項……」
水友群裡。
陸續有水友表示退出這場戰鬥,以保全全家。
青嵐苦笑了一聲,也停止了對噴。
和這群聖母講道理……
實在是太難了。
他們永遠叫不醒一群裝睡的人。
……
次日。
秦牧照常在家,沒有出門。
實時關注著影片評論區的動態,記錄點讚超過500的「後起之秀」。
這條影片的播放量已經達到了800萬。
增長趨勢越來越慢,看樣子是曝光量到頭了。
不過罵他的那些評論,點讚數超過了500的……
累計起來,已經達到了五十五個!
數量極其驚人。
將這些評論截圖取證儲存之後,他給沈島打了個電話。
將事件的「最新進展」同步了過去。
「我打算明天法院開門了,就把這些人都起訴了。」
電話裡,秦牧開口詢問道:「對了,那八個教唆犯的事情怎麼樣了?」
另一頭。
沈島沉默了十幾秒,沉聲回道:「我們已經安排人出警了,預計一週內可以把人拘押歸案。」
秦牧聞言,頗為欣喜。
接著說道:「那我先把這五十五個帳號暱稱的資料給你發過來,後續可能還有,到時候再補充給你們。」
沈島再次沉默了十幾秒。
才幽幽說道:「起訴五十五個人,光是起訴書,你就要準備五十五份……」
「沒事,我不怕麻煩。」
秦牧擺了擺手,一副我可以受累的模樣。
另一頭,派出所裡。
沈島嘴角微微抽搐,忍不住提醒道:「你這次是自訴案件,屬於親告罪,一旦提起,需要自行承擔訴訟費用,一共是五十五份。」
到了此刻。
他已經可以確定了,秦牧是真的想起訴這一批人!
一個都不放過的那種。
而提起訴訟的罪名,自然是侮辱罪、誹謗罪。
這些親告罪,公檢機關不會公訴,因此需要當事人自行支付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相關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費用。
綜合計算下來……
每起訴一個人,費用都不低。
五十五個人,那就已經超出了八十萬了!
打一場官司,就是巨額開支!
放在一般人身上,絕對是望而卻步的那種!
「沒事,這個我也算過了,前兩天林震的賠償也到帳了,正好八十萬。」
而秦牧聽完了沈島的提醒。
笑著說道:「再說了,打官司嘛,我還可以要求這些人賠償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應該能回一點本。」
關於自訴維權。
的確是這樣,沒錢很難打官司。
原告起訴,需要自行承擔訴訟費,告的人越多,訴訟費越高。
第九十三章 劉強被捕記
除了訴訟費之外,還有請律師的費用。
律師代理費有高有低。
一般民事訴訟的律師費是四千至三萬之間。
雖然打官司沒要求一定要有律師,但有個專業的律師……
絕對可以大大增加勝訴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