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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鑫謹記著我的囑咐,他本想第一時間拍下犯罪嫌疑人的樣貌,但對方卻一拳揮過來,直接將他摜倒在地上。
事後顧鑫問過我,被人跟蹤這種事情,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畢竟我自己都搞不太清楚。
或許是從跟y先生解除合約之後,也有可能是在那之前,大學時期一直疲於奔命的我只知道撒腿向前奔跑,在一心想要逃離絕望境地的情況下,我根本沒有任何時間去注意是否有可怕的目光降臨到我身上。
或許是因為壓力太大,長時間的神經衰弱令我出現了幻覺,在剛同y先生簽訂合約的時候,我這樣說服著自己——畢竟「那個人」從沒有真正出現,也未曾干涉過我的生活,不是麼?
既然他沒有真正出現在我的面前,那就當他不存在好了,當時我只寧願相信這一切都不過是我的錯覺罷了,總不能覺得自己有什麼心理疾病,患上類似於被害妄想症這之類的病了吧?本來就身負重債,心裡上的疾病,比起長時間纏繞在奶奶身體上的慢性疾病而言又算得了什麼?有那些催債人打在身體上的拳頭痛嗎?所以問診?諮詢心理醫生?這些事情在當時的我看來都是多此一舉的。
不能陪我太長時間,顧鑫很快就不得不離開了。
對於摔壞了相機的事情他倍感自責,甚至提出要另給我賠付一個。
對於他的這番好意,我自是拒絕了,畢竟顧鑫現在生意規模不如往日龐大,而失去了全部親人的我,也已經不再有其餘能夠花錢的地方,因而自是有那個精力去籌集資金,去給自己買一臺新相機的。
離開前,顧鑫的臉上是滿臉的不放心,他怕那個人再來找我,我只笑笑,告訴他不會的,畢竟除開上次,那人從未做出過任何逾越之舉不是麼?
「好吧……」顧鑫垂眸,攥緊了拳頭,像是正思慮著什麼,片刻後他抬起頭來,拿起那被摔壞的相機,對我說:「對了,其實去追他的時候,我試著拍了幾張照,這東西……壞了還能看裡面的照片嗎?」
能自是能的,將儲存卡取出來,我將相機內部新拍的照片上傳到了隨身的膝上型電腦上。
然而很可惜,顧鑫的攝像技術實在是欠佳,不光在黑夜中沒有開閃光燈,甚至連遠處那個不甚明顯的身影,都是模模糊糊的。
燃起的希望就這樣宣告破滅,最終留下一千句囑咐,在我的目送下,顧鑫離開了。
之後偶爾打電話,他會問起我關於那個跟蹤狂的事情。
無論他問什麼,我都會說我很好,一方面是因為我真沒事,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不想讓他為我擔心那樣許多。
當然,還有很大一部分是處於顏面的考慮,至今我仍沒能鼓起勇氣詢問顧鑫,關於那晚我被那個男人壓在牆上親吻的景象,關於……他對同性戀的看法。
「其實……我總覺得那傢伙有點眼熟,」手撫下巴,顧鑫思忖著,嘴裡念念有詞,「不過既然你說沒事就算了,有事告訴我啊,我幫你修理他,媽的,那些該死的同性戀,真是喪盡天良。」
好吧,看來是不必問了。
顧鑫是個很傳統的人,可能在他的世界裡,從來沒有除開跟女孩在一起之外的第二個選項吧。
其實我也不太清楚我的性向,我只是喜歡仇鬱清,從小到大,只對他一個人動過心,我想如果仇鬱清是女人,我應當也是會喜歡他的,不會比現在更多,也不會比現在更少。
自然,我也瞞了顧鑫許多事,比方說我並不是真的「沒事」;比方說我已經有點神經衰弱,總是錯覺「那個人」就走在我身後不遠處。
實在是過分羞恥,同為男人,卻被跟蹤,最可笑的是我居然害怕成這個樣子,甚至在面對他的襲擊時,也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