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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不是你的錯,以後都有我陪著你。」
張師傅帶著猶豫問張谷蕊:「張大嫂,咱倆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現在也是一家人,我看尋人啟事上寫著十八是放學時丟的,幼兒園老師也得負一定責任,家長沒到,怎麼能讓孩子跟別人走。」
張谷蕊擠出一抹苦澀的笑,「事後幼兒園將當天送小滿出門的老師開除了,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表示,實際上那時我急著找小滿,根本沒精力去追究,孩子已經丟了,追究對錯對我來說意義不大,一定要說是誰的錯,除了我這個當媽的,罪魁禍首是一個瘋女人。」
她說到「瘋女人」時表情帶恨,周聿白正在洗地,聽到這裡走到小滿身後按著他的肩,陪他一起聽。
「那時小滿五歲,他爸在一家修車行上班,我在一家乾洗店工作,幼兒園規定每天五點去接孩子,我會在四點半坐公交車穿過一座橋,我上班的對方到幼兒園隔著一河,最快的路途就是過橋,只需要二十分鐘,那天我跟平時一樣,四點半出發,剛走到橋中間碰上大堵車。」
「橋上有個瘋女人要跳橋,前面路被封,警車來了好幾輛,整個橋被車堵得水洩不通,眼看時間越來越緊,滿車的人都在罵,可那個瘋女人已經爬到欄杆外了,我著急啊,公交車跑不了,我靠腿跑,等我跑到幼兒園已經是五點過五分,老師以為孩子已被接走,就晚那麼五分鐘,就五分鐘……」
小滿緊緊抓著周聿白的手,他什麼都想不起來,那段記憶消失了。
「後來我們查監控,小滿乖乖在路邊站著,小小的他手裡拿著老師獎勵的紅花望著媽媽每天趕來的方向,直到一輛麵包車停在他面前,一個男人衝下車將他的嘴捂住抱上車,周圍人很多,大家都在接自己的孩子,沒人注意路邊,或者說有人注意到,但是不想管,我的孩子就在那天被人搶走了。」
最難過的是小滿,跟媽媽相認後的幾天,他在周聿白的陪伴下去派出所送錦旗,警察給他看了從張谷蕊尋親的資料,她一個女人,走過了全國大部分省市,小滿走丟後的第十天,她在一個鄉村路口跟一個抱著孩子的大媽擦肩而過,大媽還向她問路,問她哪裡有鄉村醫生。
當時的張谷蕊渾渾噩噩的,看了眼大媽懷裡包著嚴嚴實實的孩子,孩子剃著光頭,臉被帽子蓋住,小手小腳燒得通紅,張谷蕊指著前面村,說那裡有醫生。
事後警察才查到,那位大媽正是人販之一,夏小滿高燒不退,他們不敢去醫院,只得找村醫,張谷蕊聽到這個訊息時當場暈倒,醒來後猛抽自己巴掌,哭喊著問自己當時為什麼不看那個孩子一眼。
張谷蕊的腿斷過,在一個偏僻的村子被村民砸的,那村好幾個孩子都是買的,雖然沒有張谷蕊的孩子,她卻幫別人找到了孩子;夏小滿的外公也是在外面找尋他的途中突發疾病出世的,張谷蕊一個人送走四位老人,她一個四十幾歲的女人,滄桑的一眼看過去像是六十歲。
張谷蕊講完,一時間沒人說話,良久,馮師傅嘆息一聲:「時也,命也。」
張師傅氣得直罵人:「那瘋女人最後跳了沒?這種人就該判刑,她沒殺伯仁伯仁卻因她而死!」
張谷蕊恨到眼眶發紅:「沒有,後來我才知道,那個瘋女人,那天是從別的城市過去找她老公,跟她老公在橋上發生爭吵,她直接下車跳橋。」
周聿白問:「阿姨,您沒去找她嗎?」
「我當然找了,我去報案,警察說她沒犯罪,有好心人透露她住的酒店,我去找她,她只隔著玻璃門讓人給我送來了兩萬塊錢,我要錢有什麼用,我把錢捐給了福利院,我不要錢,我當時想殺了她,可她被人護著,我眼睜睜看著她坐車走了,之後我再也沒見過她,我連她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張師傅:「算命不總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