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辯駁(第1/1 頁)
他眉骨凹陷,眼下青灰一片。抖著身子看了玉康一眼,向著於縣令回覆道:“小人……小人認得,就是他,謊稱無毒,給了小人有毒的藥,誘使我給老爺下到飯食裡,老爺才……”
堂側坐了一個婦人,聞得此言,十分激動,一拍扶手站起來,手指著全福開口罵到:“好你個全福,老爺素來待你不薄,供你吃穿,你竟然……竟然聽信外人的話,狠心毒死老爺,你怎麼對得起他!”
全福渾身顫抖,卻低下頭去默不作聲。
玉康擰著眉,在紙上寫下:“稟大人,在下從未見過此人,也不知錢老爺是何方人士。還請大人明查。”
這人與她素昧平生,為何要將這毒害人命的大罪按在她頭上?還是說,只是因為自己曾在醫館買過毒藥,因此被人當了替罪羊?可是他們又如何能認定她能無法反抗而被治罪呢?難道說,這兇手與縣令相勾結想將此案草草了事?
於縣令皺眉,沉聲向那全福問道:“全福!你可能為你說過的話做保證?若讓本縣查出你攀汙無辜,妄圖隱瞞真相,那本官會將你處以極刑!你說你認得他,那你能否將他的姓名籍貫一一道來?你們又如何識得,他又為何要將錢老爺毒害?所謀為何?”
“回大人,此人姓楚,極其奸詐狡猾,他並未對我說起全名,自雲籍貫乃是崧城平魏縣人。幾日前,我……我做錯了一件小事兒,被老爺發現,好生訓斥了我一頓,還想將我趕出府去,我一氣之下跑出府來,坐在角門憤恨咒罵老爺出氣,結果他從我家角門後經過,聽見我的抱怨,該是他與老爺有仇,才害我。他說他很是同情我,昨兒晚上將我拉去喝了些酒,便……便慫恿我想個法兒整治我家老爺,給了我一包藥,說是能讓人虛弱幾天,只能躺在床上的藥,我……我一時鬼迷心竅,聽了他的話,可我是真的不知道那是毒藥啊大人!”
於縣令皺著眉,看了一眼玉康之前所寫的內容,確實是姓楚名玉康,籍貫也是一樣的。(籍貫是康延給她辦的)
這可就難辦了。
全福隱晦的斜了一眼玉康,眼中閃過一絲愧疚,玉康正好看見他的眼神,全福立馬低下了頭,而後跪在地上不停的磕頭,痛哭流涕:“大人不必再審,就是我……我協同此人毒害了老爺,還請大人治我的罪啊……”
愧疚?心虛?
玉康在心中思索,這全福必定知道內情,她要了兩張宣紙,繼續在紙上寫下問題,由師爺拿去給全福和劉大夫看,師爺等她寫完後並未直接給那二人,而是給於縣令過目之後,才將問題拿給二人。
全福接過宣紙,見上面寫著幾個問題:“你說昨日便遇到本人,並與我一同飲酒,那是在何處飲酒?從幾時去,到幾時回?從你喝完酒到回錢府下毒,可還遇見他人?到過他處?你又是用什麼方法讓錢老爺服下毒藥?又為何一定要作假攀汙與我?”
在全福絞盡腦汁如何圓謊的時候,玉康提出想看看死者,於縣令便令衙役將錢老爺的屍首搬上堂來。
:()龍游天下之瑞康公主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