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姜與宋結識高氏(第1/2 頁)
次日,異人和子牙買得一百多個瓦盆回來。
原來,子牙學過笊籬活兒。能幹一些用篾做成的器物。買得瓦盆,子牙做起了一種流傳至今的火籠子。
此火籠子乃是冬天用來烤火的用器。裡面的瓦盆乃是用來裝燃燒著的木屑,及其它可燃燒的屑子的。瓦盆外面乃是用細篾做成的筐子。然後在筐子上做得一個把手;有了把手,此火籠子可以提著烤火。
等到子牙做好一百多個火籠子,時間到了五月。
過了五月五,子牙又挑著火籠子,走村串戶的叫賣。但是,賣了一天也不曾賣出去一個。
傍晚,子牙挑著火籠子回到異人家時,異人問起:“賢弟,可曾賣出去一些?”子牙作答:“一個也不曾賣得。”異人又說:“想必四鄰八鄉之人,不用此物。等到明天我上朝歌之時,你擔到朝歌去賣之。” 子牙聽言,點了點頭。
到了明天,子牙又擔著一擔火籠子與異人去得朝歌城。到得朝歌四門,俱都有異人開的酒家。原來,異人賣了三個包子變成的金元寶,在朝歌四門買得門面,做得酒店生意。而四門的酒店,分別為城南宋記酒家、城北宋記酒家、城西宋記酒家和城東宋記酒家。
到得東門,已是中午吃飯時分。子牙挑著火籠子放在異人開的城東宋記酒家外面,才與異人在城東宋記酒家內吃起酒來。
吃著吃著,有一位年紀二十幾歲,身著破爛衣服,相貌堂堂、臉上和身上有一些汙泥的公子,走進酒店叫道:“外面是誰的貨擔?被一個瘋女人正用腳踩踏著呢!”子牙和異人一聽,慌忙向外面跑去看貨擔——可是二人見到貨擔絲毫沒有被人動過。
二人看後,又回到飯桌前。當二人見到桌上的酒菜全無時,才知道上了剛才那個人的當。方到門外尋找剛才之人。可是,那位已是不知去向。
過了一天,又是一箇中午吃飯的時分,在西門又發生了同樣的事情。子牙和宋異人在城西宋記酒家吃酒時,昨天那人進到酒店又像昨天一樣,叫道:“外面是誰的貨擔?有一個瘋女人正用腳踩踏著呢!”子牙和異人一聽,同時笑道:“兄臺,為何今天又來騙我倆?”那位說:“今天是真的。若是你倆不相信我說的話,可以叫一個人到外面去看之。”
子牙到外面一看,正好見到一位三十幾歲年紀的瘋女人,正在用腳踩踏著火籠子。子牙見狀,不由自主的大聲叫道:“瘋婆娘,你……你瘋啦!這是我的東西。”說著,子牙把那位瘋女人推開了。
原來,子牙在朝歌賣了兩天火籠子,也不曾賣出去一個。卻被瘋女人踩踏壞了一大半。
聽到子牙的叫聲,異人也走到門外。見到一擔火籠子已經被瘋女人踩壞了一大半,大聲叫道:“她是誰家的瘋婆娘?”可是,異人的叫聲,無人應答。方上前與子牙整理出沒有被踩壞的火籠子。等到二人整理後,一擔只剩得三分之一。
二人回到飯桌前,桌上不曾用過的酒菜,已然被剛才那位喊話之人用完。那位吃完酒菜,並沒有要走的意思。卻向子牙與異人抱拳拱手說:“多謝二位的酒飯,待日後有出頭之日,定當加倍奉還。”子牙說:“區區一頓酒飯,何足掛齒?多謝二字,本應該我謝謝你才對。”
異人聽完,卻向子牙說之:“姜賢弟,問他何方人氏,姓什名誰,為何如此落魄?”子牙問起,那位答得:“家住何方,無從說起。只記得小時候離開家鄉之時,被父親帶著乘竹筏,隨波逐流,過得好幾日,到得一碼頭,又被父親帶到很遠的地方做生意。可是父親突然出去,去無音信。害我流落他鄉,四處流浪。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未曾見到親人,逐流浪到此地。記起小時候離開家鄉之時的情況,只記得家在沿江南岸。母親送到水旁,大呼高安很是高按已然記不清楚了。不知是我叫高按,還是家鄉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