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公關(第1/2 頁)
孫燕姿作為流行歌曲屆的天后之一,擁有許多金曲,這首《遇見》便是其中之一。
這首歌在2003年發表,當年就拿下了單曲冠軍的成績,之後的二十年中都還在被聽眾喜愛,直到蘇歆穿越過來的時候,《遇見》這首歌也還是她去ktv的必點歌曲。
這首歌的傳唱度可以說是兼具了時間跨度和空間跨度。
選好歌曲,她將郵件設定好了定時傳送,等幾天之後再給那邊發過去。
之後蘇歆便沒有再管這件事情,等到歌手那邊準備好,打算錄製的時候再通知她就行了。
反正蘇歆自己是不想負責這些事情的,她就想安安靜靜地發點歌。
林如和妙音的聯絡很快就被其他公司發現了,他們對林如倒也不是勢在必得。
只是對手公司都是見縫插針的,只要有能打擊到對方的事情肯定也不會不做。
這不,林如剛收到了歌曲,然後確定了要籤妙音之後,事情就被曝光了。
——驚!妙音公司稱保證用一首歌將林如打造為歌后!
——千萬級爆曲提前預定!妙音將派出曲神李季晨為林如量身打造新歌!
——林如是否能憑藉妙音衝擊歌后新格局?分析林如對其他歌后的優勢!
報道中,全是對兩方合作的誇大報道,彷彿下一秒他們就能衝擊年度榜首了,不知道內情的人看了可能會以為這是妙音對林如下首歌曲釋出的提前造勢。
妙音這邊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老捧殺手法了。
要是他們妙音真派出了曲神,最後成績不達標的話,那就是提前放出了狠話,結果卻沒達到目標。
要是他們妙音沒派出曲神的話,那就是簽約的時候“哄騙”了人家歌手,到時候還是要被不知道的人嘲諷。
嘖嘖嘖,真是噁心人有一套啊。
只是他們沒想到,林如本人根本就沒提出要和曲神合作。
妙音也沒幹等著,而是借這個機會高調宣佈了與林如的合作。
妙音發出宣告:林如女士與我公司已成功達成合約,自從將成為妙音大家庭的一份子,從此共進退,共同為樂壇做出貢獻!
妙音的宣告比較官方,畢竟是總公司賬號。
而林如那邊就更直接了些。
她接受了媒體的採訪,當問及這件事情的時候,道:“我選擇簽約妙音其實並不是為了其他的原因,純粹是因為我本人是妙音作曲人蘇歆蘇老師的粉絲而已。作為粉絲,想和偶像在一個公司奮鬥難道不正常嗎?”
“至於什麼打造成歌后的,我根本沒提出過這個條件,也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我這個追星的普通人啦。我之後肯定盡力向蘇老師邀歌,要是成功了,大家別忘了來聽我的新歌!”
妙音與林如的牽手新聞傳遍了整個東部地區,這還的感謝之前其他公司發的通稿。
這下倒是成全了林如,她原先熱度已經不高了,沒想到這一波反倒為她增添了很高的曝光度。
至於其他公司,這會兒卻是傻了。
他們也不是傻子,非得發那樣的通稿,都是從自己的訊息渠道那兒得到了訊息,確定了妙音要和林如簽約的。
本來想著林如都是一線歌手了,肯定會要求對方請曲神為她寫歌,沒想到最後居然請的是蘇歆?
林如居然也不提出點自己的意見?
這下倒是為妙音做了嫁衣了,人家林如自己都說了是蘇歆的粉絲,到時候請蘇歆為自己寫歌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衝不衝歌后的,至少在網友們看來,應該是沒這個想法的。
人家說的很清楚了,就是想和偶像一起而已。
別老想著歌后事情,俗!太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