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海外殖民事務部(第1/2 頁)
1724年1月16日,孟加拉,臨川今印度豪拉市,加爾各答市對岸。
在距離臨川堡十餘公里的胡格利河岸邊,巴利鎮南側的土路旁,矗立著一座時母的神廟。那座神廟吵鬧且充滿異域風情。雨季結束後,人們從四面八方趕來供奉女神時尤其如此。
那時空氣中就充滿焚香和鮮花的香氣,揚起的塵土繞著神廟的四牆打轉,一條條小道上擠滿了牛車、遊蕩的牛群、乞丐,以及赤足的朝拜者。
日日夜夜,羔羊被奉獻到女神面前,它們的鮮血沿著神廟的臺階流淌。有時,人們會聽到這些獻祭的牲畜發出淒厲的慘叫,而祭拜者也在狂喜中陷入恍惚,甚至自己也遭受鞭打而血肉模糊,但仍祈求神的恩典——時母是毀滅者溼婆的妻子,是殘忍的神,是鮮血的神,更是黑暗的神。
那裡是印度暴徒的聖地,是殺人者世世代代的聚集地,數百年來,他們都是印度旅行者和行商的恐怖夢魘。從印度河到孟加拉都有他們的秘密結社的分支和追隨者,他們有自己的等級制度,也有自己的宗教儀式和文化傳統。
而且,他們相信,自己扼死行路的陌生人,事實上是在完成時母的事業。時母在萬物伊始殺死阿修羅血種時,用額頭上的汗水創造了兩個人,命令他們以及他們的子孫後代,殺死所有的異族人。
除了農民因為恐懼會成為他們的幫兇,他們謀財害命的行為還會受到印度王公和富人無論是真神教信徒還是印度教信徒的秘密保護。這些行兇者每年都會虔誠的來到時母神廟,向這裡的祭司支付捐稅,作為回報,他們能收到神的指示:接下來一年,他們應該在哪裡“執業”,下一年要為神廟帶回多少錢,若要享受女神的庇佑,要舉行哪些儀式。
如果,他們沒有履行這些義務,他們就會被時母所擯棄,成為無主之魂,在混沌的天地間毫無希望地徘徊和遊蕩。
這一切,對試圖全面殖民印度的齊國人來說,可能會構成嚴重的安全威脅,因為誰也不希望,遊走於印度各地商人和旅行者,在某個荒僻的道路上,突然遭到這麼一群野蠻而愚昧的人群襲擊,白白丟了性命。
“所以,我們應該推倒這座時母神廟,搗毀裡面的一切,絞死所有的祭司,從而為那些所有冤死的人報仇。”
十幾名兇徒被齊印駐屯軍官兵如死狗一般拖出了神廟,然後捆成一個個粽子,粗暴地扔到幾輛平板馬車上,準備帶回臨川堡,接受法律的審判。孟加拉《聯合商報撰稿人馮錦平見狀,轉頭朝負責此次拘捕行動的齊國治安官建議道。
“那倒不必。”臨川堡治安官汪開成搖搖頭說道:“這裡雖然是我們孟加拉商社的勢力範圍,但畢竟不是我們的直轄領地,不好干涉印度的地方事務和宗教習俗。我們只需要將人抓回去,給那些孟加拉地方商人有個交代就行了。若是將人家的神廟給搗毀了,怕是會激起天大的風波。”
在整個印度地區,除了幾個總督區和兩家壟斷商社直接控制和佔據的港口和貿易城市外,齊國人對印度地方事務一貫的政策是,不干涉他們的宗教習俗和文化傳統。因而,齊國人明明知道這座神廟窩藏了不少殺人兇徒、劫財的強盜,以及淫辱婦女的惡棍,但卻選擇性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只要這些邪惡的信徒不針對齊國人,隨便你們怎麼折騰都可以,畢竟殺人者的流言和傳說,除了給新來乍到的齊國到訪者帶來一陣寒戰外,也沒有更多的影響了。
要知道,商社跟政府轄下的海外直轄領地、殖民總督區最大的不同就是,商人們並無統治印度的意圖,更沒有試圖改造印度人的想法,他們不過是想賺更多大錢罷了。在這一點上,不論是孟加拉商社,還是印度商社,都做得相當成功。為商社工作十幾年,大部分人都能回到本土過上很好的生活,並支撐他們退休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