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張世豪在長春混入警察隊伍後,更是無法無天、囂張至極(第1/3 頁)
張小龍在長春那是混得風生水起,權勢日盛。他鐵了心要幫弟弟張世豪,憑藉著自己積攢的人脈和資源,硬是想盡辦法給張世豪安排了個警察的工作。
情況是這樣的啊,這個市場治安管理處的成立,旨在維護當地市場的秩序與穩定。它像是一把堅固的盾牌,保護著市場中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熙熙攘攘的市場裡,人員複雜,交易頻繁,容易滋生各種治安問題。市場治安管理處的存在,能夠及時處理商家之間的糾紛,避免矛盾升級,確保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於那些企圖在市場中進行欺詐、盜竊、強買強賣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管理處能迅速出擊,給予嚴厲打擊,讓不法分子無處遁形。
當年呢,長春公安局新成立了一個市場治安管理處,這可是一個全新的部門。
成立之後,便會從各個地方抽調人員過來。藉著這個契機,張小龍透過多番運作,四處找關係幫忙,為張世豪精心炮製了一份簡歷,以長春市盛田服裝公司保衛科長的身份,再附上一張毫無瑕疵的履歷表,以應聘的方式讓張世豪成功進入了公安局的新部門。
咱們看起來容易,但是實際操作上非常繁瑣的。
公安局這邊是需要正式錄用,調入檔案關係的,能把張小龍送進警察隊伍。張小龍是找到了當年省裡的一個公安廳大領導簽字,親自給辦的。
他哥哥張小龍的確頗具能力,也就是說,張小龍於 1997 年 9 月份躋身警察隊伍。
用官方的表述,那便是此人混入了警察隊伍。
有了警察身份這層庇護,張世豪此刻感覺自身已然強大無比,手下的那些人更是欽佩有加。我老大可是警察,我有啥好怕的。
從這個時候起,張世豪對手下這些人展開了鐵腕般的統一管理,如同精心編織一張嚴密的網,有著清晰得如刀刃般的等級劃分以及不容置疑的制度規矩。
具體而言,在等級方面,他硬是劃分為上、中、下三個層級,彷彿將人硬生生地塞進不同的牢籠。上層和中層人員能夠趾高氣揚地身著黑色西服,繫著彰顯身份的領帶,走起路來都自帶一陣風。而下層的普通人員卻只能可憐巴巴地穿夾克衫,在他們面前顯得黯然失色。
普通人員每人配備一個傳呼機,乍一看,似乎待遇也算不錯了。可中層和上層這些人,那才叫風光,除了傳呼機之外,每人還額外配發一個在當時象徵著身份與地位的大哥大電話。
在薪資方面,普通人員每月拿著 1000 塊的月薪,中層骨幹成員每人能拿到 1200 元。在當時工資算很高了,如果是有老婆孩子、有家庭的,那就能享受到特殊待遇,每人月薪是 1800 多元,多給的 600 塊錢,彷彿是一種恩賜,這屬於他所謂的福利政策。
當然了,張世豪也是獎罰分明的人,他就想五條規矩,看看這些令人膽寒的懲罰措施:
其一,不準吸毒。一旦發現,那便是雷霆之怒。
其二,不準嫖娼。誰敢越雷池半步,後果不堪設想。
其三,不準撒謊。在他的眼皮底下,任何謊言都無處遁形。
其四,不準貪汙內部的錢款。誰要是敢動這心思,那就是自尋死路。
其五,極為重要的是,不準退出。張世豪的團伙,絕非你想進就進,想走就走的自由之地,如果有人膽敢違反,輕則砍掉手指,讓你終身留下慘痛的印記;重則打斷雙腿,讓你在痛苦中悔恨終生。
有了這些規矩之後,管理水平看似的確有所提升。
但也正因如此,最終給張世豪判定為你這就是黑社會,定下的這些規矩就是赤裸裸的幫規。
黑社會的性質,特徵在他的團伙中如黑夜中的明火,相當顯著,這也為後來給張世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