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秦‘心’(第1/2 頁)
滎陽城。
一家名為西宇商行的店鋪內。
趁著還沒開門的時間,一群力夫正在快速從後方搬運著一些商品進到前臺店鋪,然後由前臺店鋪內的小廝們分門別類。
這是一家成立不過兩月的秦國民間商行。
只是所有員工都明白,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打通商品貨源、店鋪選址、人手招募等等各個環節,這民間商行的成分……懂的都懂。
當所有貨物都卸完之後,店鋪內的小廝開始開店迎客。
店鋪後方的院子裡,力夫們也迎來了這一個月最激動人心的時刻——發錢日。
雖然條件不是很好,但包吃包住。
雖然錢不是很多,但至少能養活一家人。
有些秦人晚上回家住的,自己多帶兩個餅子當餐食,還能多拿一些錢。
但一些從六國跑來的人,他們只能拿到那些基礎工錢。
鄭樹是一個韓國人,一月前來的秦國。
家中雖然還有老母與妻兒,可韓國的稅賦太重了,他家現在還欠著稅糧呢。
不得已,他只能趁著農閒時先來秦國忙活一陣,看能不能搞點錢。
說來也搞笑。
小時候,他家也住在這滎陽城。
可後來秦軍打來了,父母懼怕秦國那嚴苛的法律和繁重的賦稅徭役,聽信他人謠言,帶著他逃亡去了韓國。
曾經逃走的人,現在卻要奢求秦國的機會。
不得不說,真是一種諷刺。
和秦國相比,韓國法律沒那麼嚴,可日子卻更為難過。
沒有嚴苛的律法,權貴可以肆意欺壓,官府更加不作為,他這種底層平民連活著都艱難。
有時候他會想,要是自家當初沒有逃亡秦國,按秦國今天的情況來,或許日子會更好吧?
思慮間,發錢的隊伍排到了他。
管事核對了一下他的身份證明,又看了看他這一個月的上工記錄,最後給了他八十錢——六十錢的基礎工資,二十錢的加班工錢。
在這個時代,普通自耕農家庭一年收入都只有一千錢上下,其中光稅賦都要交去大部分,再除去家庭用度,興許一年都存不下幾個子。
一個月的勞作,就可以換來這八十錢,他很滿足了。
雖然睡的大通鋪、吃的稀薄粟米粥,但好歹不用自己支出,這八十錢是完全可以自由支配的。
他拿著這些錢走到了一邊。
這錢夠他交自家欠的稅,等今年其他農閒時候,再來秦國乾點事,自家的日子就……
他的幻想在看到一個秦人拿到一百二十錢的工錢後戛然而止。
秦國法律規定:
私營商行給秦人最低工錢為每天三錢,在每日四個時辰之外,每加班一個時辰給一錢。
如果是三大行或者官府招工,價錢會更高。
而對六國勞工,這個標準就變了許多。
私營商行給的最低工錢只有二錢,每加班兩個時辰才給一錢。
但慶幸的是,對家庭在外縣的勞工,商行必須提供包吃包住。
之前鄭樹覺得還行,畢竟自己是韓國人,能來秦國有一個賺錢的機會已經很好了,不能奢求秦國太多。
可如今,看著那個睡在自己旁邊的秦國勞工,加班時間比自己少,但錢卻比自己多。
他怎麼看都覺得無比刺眼……
這對嗎?
他和其他幾個六國勞工對視了一眼。
從他們眼中,他們都看到了對方和自己一樣的不甘和羨慕。
桌案旁。
負責發錢的管事看著周圍那些六國勞工還沒走,僅僅看了一眼就知道他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