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未婚先孕(第1/2 頁)
燕國。
燕國皇帝正批閱著奏摺,就聽到長公主回來的訊息。
長公主燕驚姝,乃是他一母同胞的親妹妹,如今已經三十二歲。
而燕國皇帝,如今則是三十六歲。
兩人相差四歲,自小感情很好。
可是在妹妹八歲走丟,在十九歲才回來,自己已經有許久未見到自己的妹妹了。
榮音身穿一襲象徵身份的長公主的錦袍,她的步伐優雅而莊重,彷彿每一步都帶著無盡的威嚴和尊貴。
她的眼神堅定而深邃,透露出一種無法抗拒的力量。
她的容貌端莊秀麗,宛如仙子下凡一般,令人不禁為之傾倒。
當她走到皇帝面前時,她微微屈膝,行了一個標準的宮廷禮,令人不由為之傾倒。
燕國皇帝愣了,面前的美婦人,儀態端莊。
臉頰上秀氣的桃花眼美豔絕塵。
榮音行了一個大禮,聲音帶了些顫音:
“臣妹,有一個女兒。”
四周氣氛霎時凝固下來,燕國皇帝愣愣地望著面前的榮音,幾乎暴怒:
“墨驚姝,你十九歲回來時,朕曾恢復了你的長公主身份,為你賜婚,你不願意,說想要享受長公主的生活。
“朕同意了,還寫了聖旨命你終身不嫁,你呢?你現在帶回一個孩子,皇家顏面直接掃地!”
“朕的聖旨,也就成了笑話。”
“你的孩子,必須死!”
不同於在女主慕瑾寧面前的溫和,榮音眼前的燕國皇帝冷著一張臉。
當年是她,求著自己下旨命令終身不嫁。
倘若長公主帶回一個孩子,燕國人要如何看待皇家?
要如何看待皇室女子?!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從那份聖旨出來的那一刻,燕驚姝就永遠也不能嫁人,有孩子,
倘若真違背了,那就是抗旨,抗旨,就是抗法。
從那份聖旨出來的那一刻,
燕驚姝就有了孩子,那就是犯法!
榮音跪直了身子,堅定不屈道:
“皇兄想如何懲罰臣妹,臣妹都能收著,求皇兄放過臣妹的孩子!”
怎麼可能?
榮音是當著公公們的面進的御書房,御書房的人都看到了長公主的歸來。
就說榮音那張臉,就是長公主的標誌。
燕國皇帝近乎脫力般開口:
“燕驚姝,當年是你,拖著受傷的身子在朕的御書房外跪了七天,要挾朕寫下了你終身不嫁不孕的聖旨。”
“你犯法了你知道嗎?!”
燕國皇帝的雙眼逐漸泛起了血絲,眼眶也變得通紅,淚水在其中打轉,似乎隨時都會奪眶而出。
他緊緊地咬著嘴唇,臉上露出痛苦而糾結的表情。
他的內心充滿了矛盾和掙扎,因為他實在不願意真的殺死自己的嫡親妹妹啊!
然而,現實卻讓他陷入了絕境,讓他無從選擇。
此時此刻,他感到無比的無奈和無助,彷彿整個世界都在與他作對。
當年是燕驚姝,逼迫自己寫下聖旨。
現在還是燕驚姝,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這是知法犯法,這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現在最簡單的就是廢了燕驚姝長公主的身份,可是燕驚姝長公主的身份,乃是先帝親自冊封的。
如今的燕國皇帝,燕長亭,正不知所措地望著親妹妹。
畢竟,燕長亭當年是逼宮才當上的皇帝,和先帝的關係,
懂得都懂。
現在廢了先帝的聖旨,等於當眾打了先帝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