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獻給李帥金字告身(第1/5 頁)
獻給李帥金字告身
李瑄的神策隊已經招募一百三十五人。
但一般情況下,大多數神策隊都留在節度使府衙。
平時都在府衙內的校場訓練。
李瑄回自己府中的時候,只會帶二十餘騎拱衛周身。
清一色黑色明光甲的神策隊,腰間挎著寶劍,馬側放著牛皮弓囊,馬弓插在其中,弓囊旁邊還有箭囊。
另一側則掛著一柄銳利的長槍。
如此隊伍過街,總是會讓行人們駐足,他們知道此年輕的將軍,是當今隴右軍的主帥。
短短兩個月,隴右平民百姓,無不感激李瑄。
因為在這兩個月,豪強大戶,紛紛關閉大門,不敢剝削佃農,更不敢欺凌百姓。
大族子弟行走在路上,也要夾著尾巴做人。
地方官吏亦不敢多向百姓索要苛捐雜稅。
他們生怕被李瑄抓住把柄,再出現臨海丶餘姚那種恐怖的結局。
李瑄不是普通的官吏,如果是普通的官吏,豪強被逼急定要殺死李瑄。
但李瑄掌握整個隴右的兵馬,隨便找個理由,就能將犯上的豪強族滅。
這一日,李瑄正準備前往府衙辦公的時候,一名青年攔在李瑄的馬前。
他一身粗布衣,背後揹著一個皮革裹著的東西,應該是一柄劍或者一柄刀。
「何人膽敢攔路!」
神策隊拔劍戒備。
李瑄在隊伍中心,就算是有人想用強弩射李瑄,也難以命中。
「我想成為李帥的親衛……」
那青年開門見山地向李瑄喊道。
「我的親衛有還有不少名額,每三日都會試驗一次,如果能透過,就為我之親衛。」
李瑄示意親衛收劍,並向這名青年說道。
看樣子他也是一名遊俠。
李瑄一直強調,俠是一種精神,為國家大義拍案而起,為一個承諾付出一生。
真正的遊俠不會去欺凌人,李瑄還是比較欣賞的。奈何當世許多什麼都不會的人冒充遊俠,坑蒙拐騙。
「我參加過考驗,可騎射未透過。但我最擅劍術,兩相擊劍,無人匹敵!」
青年坦言道。
「在馬上戰鬥,劍不可行。需弓箭和長兵器致勝。這也是為你們的性命考慮。」
李瑄婉拒這名青年。
自馬蹬和馬鞍出世,真正的衝陣騎兵,都是長矛丶長槍丶馬槊等長兵器。
只有以騎射為主的輕騎,才配橫刀,目的是追擊敵人的時候近戰。
正面衝鋒,拿刀劍和拿槍矛戰鬥力差距巨大。
所以好劍術能受遊俠景仰,卻在戰場上幾無用處。
李瑄不可能無緣無故收這名遊俠為親衛,如果起這個頭,對那些力量過關,騎射未過關者,很不公平。
「我不強求李帥收納,但如果我獻上一枚金字告身,能否成為您的侍從!」
青年意料之中,如果只是這樣而收納他,那就不是大名鼎鼎的李將軍了。
「郎君知道金字告身代表著什麼嗎?」
李瑄面色凝重地反問這個青年。
吐蕃的「告身之制」中,告身是吐蕃官吏丶將士身份的象徵。
吐蕃有「六告身」之說。
分別為瑟瑟丶金丶金塗銀丶銀丶銅丶鐵。
又按告身的大小,分為六等十二級。
其中瑟瑟是一種寶石,大唐稱其為玉字告身。
金塗銀是吐蕃詞彙頗羅彌的翻譯,大唐一般稱其為金塗銀告身。
告身是一個牌子上鑲嵌金石銅鐵等,掛在身上顯著的位置上,有的會不要牌子,戴在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