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胡漢民被囚2(第1/2 頁)
有很多人表示不同意,比如民主自由派的胡適,1929年5月,胡適發表《人權於約法》,表示當時中國沒有一點人權,無論什麼人,只要貼上“反動分子”、“土豪劣紳”、“反革命”、“共黨嫌疑”等標籤,這個人就徹底完蛋了,可以隨意侮辱和毆打他,剝奪他的自由、沒收他的財產;無論什麼書報,只要貼上“反動刊物”的標籤,就可以封禁。
胡適還進一步批評孫中山,1929年7月20日,胡適發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有憲法》,對孫中山的《建國大綱》提出嚴厲批評,表示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都應該有憲法,沒有法律作為準繩,那就是獨裁,搞獨裁就沒有民主,沒有民主,人民就只能當奴才,一個到處都是奴才的國家有什麼前途呢?所以孫中山的“三段論”是完全錯誤的,要搞就要一步到位,文章原文是這樣寫的:民國十幾年的政治失敗,不是驟行憲政之過,乃是始終不曾實行憲政之過;不是不經軍政、訓政兩時期而行遽行憲政,乃是始終不曾脫離擾亂時期之過。
胡適覺得孫中山的三段論只說明一個問題,孫中山“根本不相信中國人民的參政能力”,三段論是“根本性大錯誤”,進一步表示“我們不相信無憲法可以訓政;無憲法的訓政只是專制”。
還有其他人的言辭更加激烈,覺得專制連土匪和強盜都不如,表示:“明火打劫的強盜,執槍殺人的綁匪”,其“蹂躪人權”的危害,“遠不如某個人、某個家庭,或某團體霸佔了政府的地位,打著政府的招牌,同時不受任何法律的拘束的可怕”。
胡適這些人算是民間自由派人士,自由派人士嘛,最討厭的就是專制和獨裁了,最嚮往的就是西方民主制度。
胡適們的理由全是大義凜然的,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民間的呼聲,再加上名氣大,很快就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同時也吸引了國民黨內一些人的注意,覺得民主是一面大旗,可以拿過來用用。
剛才說了,二次北伐結束後,蔣介石、胡漢民掌握了國民黨中央權力,以汪精衛為首的改組派和鄒魯為首的西山會議派就靠邊站了,這兩夥人非常的失意,尋思這要搞點事情才行。
1929年1月,召開國軍編遣會議後,蔣介石要裁撤地方實力派的軍隊,引起馮玉祥、閻錫山、桂系李白極度不滿,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嘛,於是國民黨內失意的元老們和地方實力派軍頭就聯合起來,打著反對蔣介石專制獨裁,要求民主、法制的旗幟,開始反蔣活動。
蔣介石這輩子最厭惡的就是軍閥,覺得軍閥誤國,雖然最後他終於活成了自己最厭惡的樣子,但回到當時,軍閥肯定是要收拾的,1930年5月1日,蔣介石釋出討伐令,中原大戰正式爆發。
1930年7月13日,反蔣派在北京成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真特麼的諷刺,以北平為首的北方註定是蔣介石的夢魘,先是北洋軍閥,北洋軍閥被打倒後,馬上成為國民黨反蔣派的窩點,抗日戰爭開始後,整個北方又被日寇佔領,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又迅速從北方興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席捲全中國,終結了蔣介石在大陸的歷史。
感慨完了再回來,汪精衛在擴大會議上發表《聯名宣言》,指責蔣介石“背叛黨義,篡竊政權”,將民主集中制變成個人獨裁,藉此表達了痛心疾首的意思:民國成立亦已十九年,而仍滯於極端專制之境,此誠吾黨之大恥,而國民之大不幸。
為了表示自己才是孫中山的繼承人,汪精衛高舉孫中山的偉大旗幟,宣佈在最短時間內按照孫中山遺願籌備召集國民會議,制定約法,至於胡適對孫中山三段論的批評,汪精衛還特意做了一番解釋,表示孫中山的三段論是革命時期所必須的程式,不影響現在制定約法。
1930年9月1日,反蔣派在北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