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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有刁民害朕!(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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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如果是我26歲之前,有人跟我說,你小子是個英雄,那甭問啊,我倆一定是在酒桌上,而且,一定是被我灌多了。因為自打六歲那年披著床單模仿大俠滿院子瘋跑被我爹一頓胖揍之後,我就審時度勢的意識到,當英雄,要承擔的太多了,我是不想承擔地,當然,床單也不想。

我叫高遠,這名字聽起來讓人覺得這孩子父母特別有文化,但事實上,我爹離有文化最近的一次是他拍結婚照的時候,胸口插了兩支鋼筆,可惜的是,因為拍的是黑白照片,成片之後根本看不出來。我之所以取這個名字是因為生我的時候老爸在外地打工,那時候電話訊號也不好,我媽問的是孩子叫啥名,我爹說的是道遠路費貴不回去。於是陰差陽錯之下,我媽推翻了之前設想的“富強”“富貴”“連升”之類的名字,給我取名“高遠”。

於是我就很慶幸的頂著這個名字一路長了起來,然後,上大學。

別看我上的只是一所普通的大學,但也是我們這個偏遠地區有史以來為數不多的幾個考上大學的。那些年,我屬實當了些日子的天之驕子。

可惜,再天之的驕子也比不過天子啊,畢業後,幾經周折,我成了一個黃袍加身的騎士,當然,偶爾也披藍袍。但總之,在這個不大不小的城市,我穿梭,我疾行,我……怕超時!

不得不說,這確實是一份不錯的工作,除了累點,賺的少點,偶爾危險一點……額,好吧,如果拋開面子不談,這確實不是啥好工作。

於是,在我爹的協助下,我決定轉行,實際上,是良子跟我分手之後我突然醒悟,決定乾點啥,所以我在朋友的牽線搭橋和我爹的資助之下,拿下了一個快遞驛站。幫我的人叫老劉,通常情況下,我叫他劉哥,但事實上,他女兒跟我差不多大!

那天在我喝完了第十六瓶啤酒,並且第四次跟他表達了我的痛苦之後,他就決定幫我了,尤其是,他請的客。

由於兌的現成的店,所以沒什麼好準備的,但結束了第一天的辛苦之後,我,這家名為“陽光快遞”的快遞驛站老闆兼唯一員工,還是興奮的睡不著了!人在深夜睡不著的時候就容易亂想,而我想到了良子。

說實話,在我的印象中,良子是那種長得很安全的女生,這不是分手後的詆譭啊,主要是,誰會撩一個動如瘋驢一般的女人呢?更何況,這女人還是個永動機。就是永遠動如瘋驢!

但是,當她穿著連衣裙,留著黑長直,在另一個男人的陪同下站在我面前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我三表姐說的一句話是對的!她說,女孩找物件得等等,等自己成熟了,就會發現原來喜歡的那個人不合適!就比如良子,她說的分手理由就是“咱倆不合適!”於是我就看著她上了那個跟她很合適的老男人的車,揚長而去。那一刻我真是百感交集啊,我很想豪氣的說一句“莫欺少年窮”但是,那三叉星的車標讓我真的有點底氣不足,轉念我又想到,良子會不會在這老哥面前一邊扣著腳一邊抽著煙,一邊大罵古裝劇的女主角是個傻逼。我估計不會!那良子應該很不快樂,畢竟她親口說過,那是她一天最快樂的時候。分手這種事,如果只有一方不快樂,那就是加倍的不快樂,如果兩方都不快樂,那除了在你人生經歷中留下點印記之外,其實也就沒啥了。所以好多情侶分手之後都想方設法的讓對方知道自己現在過得不錯。這種行為的惡毒程度無異於教唆青少年吸菸啊!

想了會良子,我又順道想到了我現在的身份,想著現在咱也算是個老闆了,以後跟良子再見面,咱也能挺直腰桿說一句“感謝當年不嫁之恩!”誒?到時候我說這句話的語氣是用義正言辭好呢,還是輕描淡寫好?要不試試網路小說裡說的,什麼幾分涼薄?但轉念又想到那三叉星的車標,我還是底氣不足。

就這樣想著想著,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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