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臨行前的瑣事(第1/2 頁)
出發去燕京報道的前一天。
看著已經收拾得差不多的家。
這個承載了自己整個童年以及少年時光的地方,明天開始就會徹底空閒下來了了。
前天晚上一家三口好好的開了一次家庭會議,針對這個房子怎麼處理的辦法。
自己一家全部會搬到燕京去,這間屋子自然就會空閒下來。
房子這東西就是有人住還好,如果沒人住會老得很快。
而這是劉爸劉媽奮鬥了半輩子取得的成果,不可能就這麼將它賣掉。
雖然這房子承載了自己的18歲以前的絕大多數時間,但劉易始終是重生而來的,眷戀就會少了很多,相反對那套現在還未開始修建的商品房的感情或許更多一點。
畢竟那也是自己前半生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東西了。
所以,劉易的意見是給二舅住。
雖然不是很喜歡二舅媽這個人的脾氣,但是這種人有個非常聰明的地方。
她的勢利眼永遠能看到怎麼樣的方法才能獲得對自己最大的好處。
就像現在她喊姐姐姐夫,這兩個稱呼絕對非常的有感情。
而這套房子給她住,劉易相信她能將這套房子照顧得很好。
反正都是傢俱這些都是齊全的,劉爸劉媽收走的只是一些割捨不下的小物件,這些傢俱搬到燕京去可能比現買的紅木傢俱便宜不到那去。
但是劉易的這個意見被劉媽徹底的否決。
雖然房子是給自己弟弟住,怎麼說也不應該反對,加上自家現在雖然算不上鉅富,但也不會說還在為一套房子擔憂,也就更加沒有反對的理由了。
但是人就是這麼奇怪,自己付出後收穫的的東西就是不那麼容易割捨。
比如,自己花了半天炒出來的菜,只要不是黑成瀝青,絕對都會咬著牙吃完,這就是成果。
在比如孩子。
除開血緣關係,孩子就是一個巨大的投資專案,一直在投資的情況下,突然說讓你捨棄,相信沒有人能捨棄。
而劉媽現在大概就是這個心態。
在理解後,劉易肯定不會再說將房子給他人住,而是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將房子委託給家政公司。
合約簽到就是不允許動裡面任何一個物件,如果違反將會面臨房子整體價值的賠償。
這份非常苛刻的合約是羅陽昨天中午拿回來的,委託金甲戰士斯內克,張偉寫的。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將不平等條約給放到了最大化。
但是又由不得家政公司拒絕,畢竟做生意將就兩個字——利益。
在能保證這兩個字的前提下,任何苛刻的條件都會成為能接受。
就像以後很多管理層會苦惱怎麼管理90後?
其實這很難嗎?
不難,那就難在老闆還想著空手套白狼,畫餅充飢。
90後奉行的主義非常簡單——利益。
給錢我就能行,不行我也能行。
於是昨個下午,一家較大的家政公司的老闆,拍著胸脯保證一定能完成,讓劉易一家放心的交給他們不用擔心。
合同簽訂後,搬家這件大事就完成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些零零碎碎的雜事。
……
今天可能是劉媽最後一次去播州的這家絕味火鍋店了。
將鑰匙交給二舅反反覆覆的囑咐了他自己家房子的事情,在這期間並未提及任何有關火鍋店的事。
劉媽將連鎖這個概念搞懂後,結合兒子晉升渠道這個理論,就為自己的火鍋店定下了一店多人才的理論。
這個理論中心思想只有一個能者上,你不行那就讓行的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