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未察覺的危險(第1/2 頁)
第112章 未察覺的危險
小偷,強盜,殺手這三種職業曾經確實存在過,但隨著社會進步三種職業基本已經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偷,搶,殺人三種違法行為,只不過如此行事者,依舊會被習慣性以舊有職業名所稱呼。
這其實多半是一種汙衊,但無論是如此稱呼者還是被稱呼者都很少在意這種細枝末節。
這名黑人也不是貨真價實的偷獵者,也許這不是他第一次偷獵,但他顯然還沒有熟練到能把偷獵當成一種職業的地步。
和那些被捕的小偷,強盜,殺手一樣,他們都只是業餘選手。
換一種說法叫做“生活所迫”。
在動物的世界中,這些被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很常見,雖然很不願意得出如此推論,但這些犯罪行為可以算是生物本能。
掠奪資源,偷妻竊子,殘害同類和其他生命,這些行為會被人類下意識認為成本低廉獲益巨大。
可實際上,因為人為定序,如今這些行為反而是高風險低迴報,如此才導致了行業凋敝,青黃不接。
偷獵是個例外。
從小被當成“壞孩子”,長大後只能“去偷去搶”的林虎,曾經認真規劃過自己的職業生涯,才有了這種發現。
最初來非洲時,林虎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為這項適合他的優秀就業前景,雖然最後他並沒有選擇對口的專業就業。
其他職業想要成才,如何一步步學習掌握職業技能,獲取渠道較為狹窄,而且沒什麼實習空間,往往出道即巔峰。
但偷獵是可以學習的。
偷獵和狩獵區別只在於狩獵物件的不同,而狩獵這項技能對於野生動物出沒區域附近的農戶而言是一項必備的生存技能。
每當迷路的動物偶然傳入農田,造成極大損失時,或者其他天災人禍,為了確保食物,就需要狩獵來補充。
槍支是狩獵的利器,不過農戶所擁有的槍械只是普通火槍,在面對猛獸時火光和爆炸聲雖然能夠壯大不少聲勢。
但無論是精度,射程,威力都相對欠缺,面對足夠皮糙肉厚的龐然大物,或者成群結隊的入侵,就會顯得力不從心。
無論是野獸還是人類,都被飢餓所脅迫在邊界展開一場又一場的戰爭。
火槍的存在讓人類佔據一定優勢,但這份優勢卻並不可靠。
在野獸們理解人類擁有這樣一種不可思議的武器之後,他們透過打時間差的方式,進攻人類的地盤。
作為防守方的人類沒辦法全時間段提防著野獸的進攻,況且他們還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這就讓野獸們找到了機會。
更有狡猾兇猛的傢伙,發現人類並不是一直隨身攜帶那種威力巨大的武器,甚至會採用埋伏偷襲的方式,直接連人帶牲畜一起葬送。
獅子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人類自然也不會坐以待斃,陷阱,柵欄,其他可以防範野獸的方法,反而比槍械更加普及好用。
畢竟匕首是可以隨身攜帶的武器。
再後來,人類方發現了野獸身上的價值,動用了高精尖的槍械,再搭配夜視儀輔以偵查,以降維打擊般的碾壓姿態殺死了比賽。
不過,一部分人因此察覺到野獸資源在這種碾壓般的榨取下,並不是無窮無盡的,並且對野獸們慘絕獸寰的處境感到痛心。
可最後依然是在野獸們被逼到快要滅絕,人們才總算理解並有所收斂。
各種保護措施才被逐漸實施,那種仗著槍械可以隨意捕殺野獸的時代也一去不復返了。
不過,偷獵從來沒有根絕過,只是如同屠殺般輕鬆的偷獵很難發生,只有有償狩獵不守規矩逾越區域,或者極其膽大妄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