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韓昭的決心(第1/2 頁)
縣令讓外面的人安靜下來。
他問:“你們村送去祭祀的女子都叫什麼?”
“都過去那麼久的事了,我也記不清這些姑娘的名字了。”他一臉平靜的回道。
縣令看著他這樣,“你不說,本官也知道你們傷害的人是誰。”
說著,縣令把李家村傷害的女子的名字公佈出來。
他一公佈,外面就有一位婦人激動地大喊道:“大人,你要為我女兒做主,判他們死刑,以慰我女兒的在天之靈。”
縣令讓人把這婦人叫進來,問道:“你女兒是誰?”
“我女兒朱小翠,三年前出了一趟門,之後就沒了音訊。跟她認識的人都私下編排她,說她這麼多年都不見人影,肯定是跟人私奔了。
我的女兒從小就乖巧,她跟同村的秦秀才有婚約在身,是不可能做出這種出閣的事。
沒想到這次得到她的訊息,確實天人永隔。嗚嗚嗚……我的女兒,你死得好慘啊。”
婦人說到這兒,她已經淚流滿面,還不停的哭。
她身邊的人是她的大兒子,看到她哭成這樣,他也攔不住。
“大人,一定要判他們砍頭。”
縣令瞭解情況後,繼續問做這次法事的道士。
道士認了,他又把柄在李業手裡。
之前的兩位姑娘,就是他騙過去的。
縣令問村長:“李業,你們村涉嫌拐走人家女兒,謀害性命,人證物證確鑿,你可認罪?”
李業聽到縣裡問這個問題,他笑了笑:“我不覺得我有錯,我們這樣做,不過是為了平息河神,保護我們村民的豐收。”
外面的人聽到李業的回答,氣憤地不行。
“害了人家姑娘都性命,還說自己沒錯,這樣的人必須處死,不然更多的人遇害。”
“沒錯,判死刑!”
“死刑!”
……
聽審的百姓在外面喊著要判他們死刑。
那個道士本就怕死,他連忙磕頭求饒:“大人,饒命啊。我也是被逼無奈,他發現了我的秘密,就用那個秘密威脅我,所以才這麼做的。”
外面的人聽到他求饒的聲音,喊得更大聲了。
“這不是你做壞事的理由,大人,不能把這樣的人留著。”
“大人,不能輕判,需要為自己做過的事付出代價。”
“對,他們這樣蔑視律法,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絕不能放過。”
……
縣令拍響了驚堂木:“都給本官肅靜!”
大家沒有像剛才那麼喊,但是看著李業和那個道士的眼神,恨不得把他們生吞活剝了。
縣令清了清嗓子道:“現在事情已經清楚,本官判李業和道士江易秋後處斬。李家村的村民幫忙隱瞞,為幫兇。判流放兩千裡的北境礦區,做苦力,這輩子都不能離開。”
這也是之前韓蕭判韓家人去的地方。
道士知道自己要被處斬,無力的坐在地上,眼神空洞。
李業也怕死,但是現在已經判了,他也無力迴天。
他看向洛琬寧,發瘋似的大喊:“臭娘們兒,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我會生生世世纏著你,讓你不得安生!”
判決一出來,縣令宣佈這次審判結束。
縣令知道洛琬寧他們要離開焦林縣,提前批了文書。
他心情不錯,畢竟處理了一件大案。
這件案子上報之後,他就能升官,就當是給他們的特例。
可惜他不知道他們是韓家的人,不然他肯定能調到京都。
得到文書後,他們沒有繼續留在這裡,連忙收拾東西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