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學院派vs體驗派(第1/2 頁)
程亦安繼續分析道:“第二個疑點,孫明德的情緒很奇怪,他在提到張秀梅的時候的感傷,提到入贅時候的難堪都很真實,但是在提到宋承志死亡,他老無所依時,表現出來的憤怒很複雜,那是一種強烈的不甘心,像是被辜負了,而不是對於兇手的怨恨。”
“第三點,按理說兇手殺了他兒子,斷了他養老的路,他應該非常痛恨兇手,但是他全程沒有講過兇手的壞話,沒有揣測過兇手是誰,甚至還埋怨說是宋承志惹了仇怨,招來殺身之禍!”
“第四點,也是最奇怪的一點,洛水依依是怎麼獲取孫明德的電話號碼的?而且她為什麼要聯絡孫明德,以她在王文博案和張燁案上,接近完美的犯罪經驗來說,她透過聯絡孫明德獲取地址,再長期跟蹤謀求下手,這個方式不確定性太強了,風格變化也太突然,從一個繡花匠突然變成了屠夫!”
吳謝池欣賞地點點頭,稱讚道:“不愧是敏銳的程警官,那你的結論呢?”
“我目前沒有找到孫明德殺害宋承志的動機,畢竟他還想靠宋承志養老。而且犯罪現場留下的裙子和指甲油,那些案件細節,宋承志都不知道,孫明德更不可能知道,我更傾向於動手的不是孫明德,但是孫明德意外知道這件事情,並且出於某些原因,他在掩護兇手。”
程亦安一鼓作氣說完自己的看法,眼神略帶不服氣地盯著吳謝池。
“該你了!”
吳謝池也不再故弄玄虛,直接說道:“我思考的角度和你的有一些不同,但是可能結論是殊途同歸的。首先,之前兩樁兇殺案,都在對於兇手隱秘的、安全的環境下實施,王文博案根本還沒有找到案發現場,而張燁案的案發現場不留任何蛛絲馬跡,兇手甚至為了避免可能存在發風險,把隔壁兩間房都定了,可見兇手的縝密。這種縝密也透露出兇手對自己的個人自身條件的不自信。她可能是身體不佳、力氣不夠,所以需要這種絕對安全穩妥的環境作案。”
“回到宋承志這個案子,兇手突然改在室外一個甚至可能立刻被發現的環境作案,這種顛覆,用兇手信心大漲來解釋,是解釋不通的,因為她作案成功的根本原因是她佈局妥當,而不是自身實力的變化。沒道理她殺了兩個人之後,突然就力大無窮了吧。這種客觀條件一朝一夕是無法改變的。”
“第二點,兇手在殺害了王文博後,在進行張燁案時,明顯有了進步,她殺人、辱屍,作案目標完整實現。而到了宋承志時,殺人,然後很應付地把裙子搭在死者身上,用指甲油冒充口紅塗在死者臉色。這是一種倒退,她既然跟蹤宋承志,她就應該知道宋承志家裡晚上只有他一人,她為何不等到宋承志快到家時再出手,在宋承志家裡完成作案。卻要在這個人來人往的巷子裡。她已經成功實施了王文博案、張燁案,正在信心勃發的階段,她應該會更精心地對待第三個目標吧!”
“第三點,兇手在完成張燁案時,選用的金色假髮還有服裝都很合適,張燁嘴唇上也是塗了口紅的,指甲上也塗了指甲油,說明這個兇手她是可以分辨這些東西各自用在哪裡,有一定的審美觀。而宋承志這裡,卻拿指甲油當口紅用,難道不是口紅塗起來更簡單嗎?指甲油小小的一隻,刷頭也非常小,塗抹面積有限,兇手棄簡就繁,不該犯這樣的錯誤啊!”
程亦安在聽之前對自己的結論還是很有信心的,但是在聽完吳謝池的分析後,心中又開始搖擺起來。
說不出來誰的分析更高明,但是可以明顯看出她和吳謝池查案的風格不同,就像是演員有學院派和體驗派一樣,她更像是憑直覺、憑感受的體驗派。而吳謝池則是分析犯罪心理、犯罪邏輯的學院派。
程亦安實話實說:“你分析的也很有道理,但是還是無法解釋現場出現裙子的原因,所以目前說服不了我!我們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