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勇敢的女兒(第1/2 頁)
程亦安像是舞臺上的說書人,對著唯一的觀眾林文枝洋洋灑灑,不厭其煩。
“一個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女兒,得知了相依為命多年的媽媽,有了感情上的進展,她會怎麼做?會激烈反對嗎?你和張燁交往半年有餘……那麼她應該是沒有反對才是,我猜的對嗎?”
“但是,你們最後還是分手了!以張燁的為人,他狠心甩掉交往三年多已經同居很久的女朋友,那必然是有了更好的選擇——你,既然他把你當做更優選擇,想必不會主動提出分手。那麼分手是你提的,你為什麼提出分手?如果是某些方面不合適,那你應該在一開始交往一段時間,就會發現並作出應對。可是長達半年的時間,說明你們感情上是沒有問題的,那麼又回到剛才的問題,你們為什麼分手?!是你的女兒做了什麼?學生黨,有一點是很好的,那就是他們的行蹤相對透明,在不在學校,在學校做了什麼,總有很多雙眼睛看見,你如此決然的認下殺人的罪過,你在保護她,她做了什麼,需要你保護?難道,她因為不甘心母親被搶走,所以她殺了張燁?”
程亦安的尾音逐漸加重,帶著點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好奇感。
“你住口!你不可以這樣汙衊我的女兒!”
林文枝猛地抬起頭,聲淚俱下的嘶吼。
她雙目圓睜,眼睛裡像跳著一把火,眼淚都沖刷不掉那高漲的火焰。
“我知道一個母親的弱點是她的孩子,但是你也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自以為是的隱瞞保護是沒有意義的,甚至算不上是在幫她。如果你真的相信她的無辜,那就把你知道的說出來。如果你心裡覺得她可能做了某些不該做的事情,你更應該說出實情,幫她尋找法律援助。”
程亦安毫不在意的和林文枝對視,也許林文枝是個很悲情的母親,也許林楚然是個有很多苦衷的女兒,但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是法律的公平和威嚴。
她淡淡說出最後一句。
“我希望你可以作為監護人陪同我們對林楚然做筆錄,而不是讓我們直接找到學校,由學校代為執行監護人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不管她是不是一名,即將要高考的高三學生!”
林文枝聞言立刻“唰”的站起來,驚叫道:“不要!你們不要去找她!她一個小孩子,受不了驚嚇的!”
“可是,這不取決於我們,而是取決於你!你確定還要繼續隱瞞嗎?”
吳謝池拿出林楚然的資料表,輕輕拍在林文枝面前,像是下達了最後通牒。
資料表上,一個五官稍顯稚嫩,但已經看得出是個美人坯子的少女,正對著鏡頭微笑。
林文枝伸手去觸碰那張笑臉,可還未觸及,她就像陡然失去所有力氣一般,坐倒在椅子中。
許久之後,她顫抖著手,掩住面孔,低聲說:“你們想知道什麼,我的腦子很混亂。”
程亦安暗自長長鬆了一口氣,有些脫力的稍稍靠在椅背上。
這是一場看不見的較量,她的心絃始終緊繃著,直到林文枝徹底潰敗,她才得以些許放鬆。
吳謝池安撫的看了程亦安一眼,接過她的接力棒,繼續攻城拔寨。
“洛水依依是不是林楚然?”
“……是,我在她手機裡,看到過這個微信。”
“林楚然在和張燁網戀,你知道這回事嗎?”
“不,不是網戀!”林文枝一口否認了,“然然她還小,怎麼會網戀。她只是……只是想幫我試試,這個男人靠不靠譜,她是個很好的孩子,都是為了我……”
說到這裡,林文枝忍不住又落下了眼淚。
“你的意思是,林楚然利用網路,故意和張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