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羅馬] 屋大維 - 3(第1/3 頁)
公元前43年10月,在博諾尼亞(bononia)附近的一次會議上,屋大維、安東尼和李必達組成了第二次三巨頭同盟(send triuvirate)。
他們的權力於11月27日由元老院(senate)正式確認。
這一為期五年的特殊權力透過平民法案合法化,這與龐培(popey)、尤利烏斯·凱撒(juli caesar)和馬庫斯·李錫尼烏斯·克拉蘇斯(arc lici crass)非正式組建的第一次三頭同盟(first triuvirate)不同。
三巨頭同盟隨後啟動了清洗行動(proscriptions),在這一過程中,130到300名元老和2,000名騎士(eites)被列為不法分子,剝奪其財產,未能逃脫者甚至失去了生命。
三巨頭同盟釋出這一法令的部分動機在於需要籌集資金,以支付即將對凱撒刺客——馬庫斯·尤尼烏斯·布魯圖斯(arc juni brut)和蓋烏斯·卡西烏斯·朗吉努斯(gai cassi long)開戰的軍隊的薪水。
對被捕者的獎勵激勵了羅馬人抓捕這些被清洗物件,而被捕者的資產和財產則被三巨頭同盟沒收。
當代羅馬史學家對於誰在清洗和殺戮中負主要責任給出了不同的說法。
然而,史料一致認為,實行清洗是三派勢力共同消滅政治敵人的手段。
馬庫斯·韋萊烏斯·帕特庫魯斯(arc vellei patercus)斷言,屋大維試圖避免清洗官員,而李必達和安東尼則是發起清洗的主要責任人。
卡西烏斯·狄奧(cassi dio)為屋大維辯護,稱他儘量寬免儘可能多的人,而安東尼和李必達由於年長且從政時間更久,敵人更多,因此負有更大責任。
這一說法被阿庇安(appian)否認,他認為屋大維與李必達和安東尼一樣,都對清除自己的敵人抱有同樣的興趣。
蘇埃託尼烏斯(suetoni)則表示,屋大維雖然不願清洗官員,但對追捕敵人的熱情超過了其他兩位三巨頭同盟成員。
普魯塔克(ptarch)形容清洗行動是安東尼、李必達和屋大維之間無情而冷酷的利益交換。
例如,屋大維允許他的盟友西塞羅(cicero)被列入清洗名單。
安東尼則清洗了他的舅舅盧修斯·尤利烏斯·凱撒(ci juli caesar,公元前64年的執政官)。
李必達甚至同意清洗他的兄弟保盧斯(pau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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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2年1月1日,元老院追授尤利烏斯·凱撒為羅馬國家的神只。
屋大維藉此機會進一步提升自己的聲望,強調他是“神只之子”。
隨後,安東尼和屋大維派遣28個軍團經由海路前往希臘對抗布魯圖斯(arc juni brut)和卡西烏斯(gai cassi long)的軍隊,他們二人在希臘建立了勢力基礎。
公元前42年10月,在馬其頓的腓立比(philippi)發生了兩場戰役,凱撒派的軍隊取得勝利,布魯圖斯和卡西烏斯隨後自殺。
安東尼後來以這些戰役為例貶低屋大維,因為兩場戰役的勝利主要依賴安東尼的軍隊。
他不僅聲稱兩場勝利都歸功於自己,還批評屋大維膽怯,將直接的軍事指揮權交給了馬庫斯·維普薩尼烏斯·阿格里帕(arc sani agrippa)。
腓立比戰役之後,第二次三巨頭同盟(send triuvirate)重新劃分了各自的勢力範圍。
高盧(gaul)和西班牙行省(hi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