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百因必有果,你的糾紛就是我(第1/3 頁)
聽到小鄭的宣言,他的老粉們有一種熱淚盈眶的感覺。
老實孩子終於長大了!
‘小鄭,爸爸支援你,依法維權,把那兩個敲詐犯繩之以法!’
‘鄭啊,媽媽也支援你!’
‘逆天,哪來的男媽媽?’
‘來,鄭子,讓男媽媽抱一下!’
這時,一條超管通知出現在直播間裡:
[超管警告:請主播注意管理直播間發言,避免封禁。]
‘你們太逆天了,把超管都引來了。’
‘快跑,兄弟們,讓小鄭獨自承受這一切!’
……
小鄭沒有理會直播間的亂撞,而是看向直播鏡頭,等待著江立飛的回答。
然而後者卻一聲不吭。
“立大哥?”他小心翼翼地呼喚道。
“嗯,在呢,”江立飛答道,“你這個不是小事,容我想想。”
“好的好的。”小鄭急忙應和道。
不愧是被稱為“判官”的男人!
小鄭此時一頓腦補,似乎看到江立飛正帶著大律師的假髮,坐在書桌前,認真地思考著他的訴求。
在等待江立飛思考的同時,小鄭把媳婦叫過來,讓她給江立飛刷了兩個價值1000元的禮物。
另一邊,江立飛看著眼前的系統提示,陷入了沉思。
之前關注物件只要聽取3個建議,就可以解鎖抽獎機會。
現在難度升級了,得讓關注物件聽取5個建議,才能進行抽獎。
好在小鄭現在對自己是心服口服,只要提出的建議不太離譜,他應該都會採納。
“咳咳。”江立飛輕咳兩聲,小鄭立刻放下手頭的活計,認真地看向鏡頭。
“鄭總啊,這樣,你先報個警,如果治安官說這個情況不屬於敲詐勒索,你也別跟他爭,直接把電話掛了。”
小鄭眨了眨眼,沒有多問,立刻照著江立飛說的撥通了報警電話。
果然,治安官在聽完小鄭的講述後,告訴他這不屬於敲詐勒索,而是普通的民事糾紛。
儘管心裡有點不服氣,但想到江立飛的話以後,小鄭決定聽勸!
“立大哥,我打完電話了,治安官真的說這不屬於敲詐勒索。”
江立飛滿意地點點頭,眼前的系統提示變成了:【關隊物件聽取建議:3\/5】。
此時直播間裡冒出了很多野生法學家,開始指責治安官和稀泥。
“各位同學,為了小鄭的直播間,請不要亂講話。”江立飛開口說道。
“敲詐勒索罪,規定在夏國《刑法》第274條。”
“這個罪名最主要的特徵,就是犯罪人以恐嚇、要挾等手段,使得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被迫交付財物。”
“剛才那兩個小阿飛,雖然有恐嚇要挾的行為,但他們並沒有找小鄭要錢,還遠遠夠不上敲詐勒索的程度。”
“充其量,也就是小網紅用這種手法炒作吸粉罷了。”
聽完江立飛的普法,直播間裡有一些小鄭的粉絲不樂意了。
‘嘿!按照普法哥的說法,這倆人就沒任何責任唄?’
‘真好,我明天也去造幾個謠,反正法律也管不著我!’
‘孩子最不喜歡的一集……’
小鄭也弱弱地說道:“是啊,立大哥,難道就這麼算了?那我這還是得做老好人啊……”
江立飛笑了笑,繼續說道:“這兩個人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我沒說他們沒責任吧。”
“這個二龍探店主播,透過網路直播進行造謠,已經對小鄭燒烤的名譽權造成了損害。”
“根據夏國《民法》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