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花花(二)(第1/3 頁)
“喬晚!你這個壞女人!”花花閃退,離她十米遠。
喬晚拍了拍手,重新坐下,“我籤可以,前提是我要擬一份合同,你也要跟我籤。”
花花搖晃一下,表示拒絕,“不行!你是讀者,你無權擬合同。”
“那都別簽了。”
花花看對面的人一臉無所謂,真的急了,“不行,你不能不籤,你不籤,按照規定,就會全員be,要是男主死了,你沒完成任務,我就再也不能寫書了”
花花大哭,想到喬晚要是不幫她,以後就不能拿起她心愛的筆桿子創作了,她會崩潰的。
又道:“我說的全員be,是連你,你也會短壽的!”
沒想到這本破書,會漏水?就像擰開的水龍頭,往兩邊噴。
喬晚還是一臉無所謂,“我本來就是一個黑戶,來到這裡什麼也沒有,與其過命長過苦日子,還不如早死,早死還能重新投胎。”
花花噎住,水龍頭一下子就消停了,“你,你這人怎麼這樣啊?”
喬晚抓住機會,“那就各退一步,你跟我籤,簽了,我就幫你拯救你的男主,大家都不用b來b去,你也能完成任務。”
見花花不說話,應該是在思考,喬晚也給她洗腦。
“那我們就來好好掰扯一下,我是讀者也是買家,你是作者也是賣家。”
“花了十塊錢,把你買來,我體驗感很不好,不僅內容氣到我,還把過億身家的我變成黑戶,消費者的權益,沒有得到保障。綜上所述,你有什麼理由,不讓我擬合同,不讓我保護自己的權益?”
“所以,你不籤,我也不籤。”
花花一聽,好像是有點道理,開始有點沒底氣了,但還在爭取,“你不籤就沒有空間,空間有好多免費物資,你不想要嗎?”
喬晚單手託著下巴,“免費的就是最貴的,我這麼窮,你覺得我想要嗎?”
她又不是養豬的,要一堆吃的做什麼?再說,有手有腳,就算不能在這裡大富大貴,那也不能出賣自己的人生。
花花腦子暈暈的,怎麼覺得她的話好難懂啊,窮就窮,想要就要,彎彎繞繞的真討厭。
心塞,從來沒這麼運氣差過,讓她遇見喬晚這樣的宿主,“擬,你擬,我答應你還不成嗎,事先說好了,違法的事,你不準做,做了我都救不了你。”
喬晚喜上眉梢,“放心啊,我遵紀守法著呢。”重新拿起毛筆,又讓花花變出乾淨的白紙,洋洋灑灑寫上自己的要求。
從小就學了毛筆字,現在用毛筆寫,對她一點都不難。
開頭五個大字,跟花花合同的標題一樣,定格在正中間。
字好看,內容讓花花越看越頭疼。
【穿越者協議】
甲方:喬晚(讀者)
乙方:花花(作者)
看到這條,花花要噴血了!
【喬晚是喬氏集團合法繼承人,作者花花未經讀者喬晚同意,擅自抹掉她的人生軌跡,理應賠償喬晚所有損失。花花必須把喬氏集團折算成小金魚,無償賠償給喬晚。】
作孽啊!!!
那得要多少小金魚啊?!
花花想死的心都有了。
更氣的在後面
【作者花花,無權安排或干涉喬晚的人生,不準強迫喬晚跟本書男主陸衛國談戀愛,不準以任務的形式,要求喬晚跟本書男主陸衛國發生任何肢體接觸。】
【如乙方作者花花,不遵守或違反以上任何一條協議,花花將會被碎紙機,碎成渣渣,永世不得翻身,永遠拿不起筆桿子寫小說,曾經寫的小說會立刻消失乾淨。】
最後
【甲方喬晚,為慶祝雙方合作愉快,喬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