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存在一天的章 :可看可不看(第1/3 頁)
(只保留一天,31號刪除,怕引起不必要的爭論)
“何為愛?”個人的淺薄見解,希望幫助到一些對此有困惑的人。很多論點不能展開,但邏輯鏈條基本正常。
權當交流。
文中的代詞沒有任何指向性,是為了方便強迫症作者的論述,可以指所有人,故而不要介意。
疊甲:只是我的個人觀點。不具有任何保真性和普世意義。
愛是基於對物種繁衍有利的心理機制,體現在對個體之外的他人的付出,從而得到正反饋的種群性心理——我不專業,用詞也不嚴謹,但是這是我大概的觀點,就不去更加細緻的論證了。
人作為情感發達的動物,情感也是一種生存機制,由此對此種反饋機制分支,引申為“愛”的概念。
愛與其他感情的區別,就在於是更原始的,被自然捆綁更深的,與慾望、生理更貼切的,更加感性,與理性更相抗衡的情感。
一切原始情感都歸結於生理現象為前提。
個體有“愛”,也會自然認為其他個體“有愛”,那麼自己的付出,實則是在索取他人的付出,是一種沒有契約的單向交換。想當然的,覺得自己想去愛,別人感受到,也可以回饋愛,因為個體會認為,自己的這種感覺,是美好的,別人能感受到美好,也會做出和自己一樣的行為——在對他人理解不成熟的時候,只能盲目地由己及人。
所以可以說,愛的感覺,是自然對於生命的欺騙。生命,我私以為只是一場自然的幻覺,盛大的幻象,宇宙的現象,那麼欺騙與否,並無所謂,享受戲劇即可。
但要認真分析,也可以,也是需要的,因為就像人要學會去管理情緒和認知自我,從而逐步從自然手中解放自己,與自然的本我達到和解,能更好地享受生命一樣。
人也需要去了解自己的愛,和懂怎麼去愛,那麼對愛更要有一個基本的理性認知,為什麼是基本?因為人的思維都是一個個黑箱,條件即使一致,每個人都會最終具有有所偏差的觀念,但只要能對自己有利即可,這裡也不具體論證。
那麼,愛到底該怎麼認知?愛是人潛意識,受生理所制的,對他人的單向需求,私以為給了錢,就會有商品,但愛不存在契約,故而很多人往往因為愛而痛苦,可“愛”的本質,是利己求索,需要認識到這一點。
故而為了能得到愛的回饋,以及保證沉沒成本,這樣說可能冷血點,但更能理解。
我的結論便是,愛他人的第一原則——所謂人們對於廣義的愛的認知——首先就是應該學會“愛”自己,或者說,認識到,愛他人的本質,就是在愛自己。
愛的產生,就是基於自己,但自然只是想讓生命延續,而不會去理會落實的細則,那麼這些細則,就需要我們自己把控,用理性去調控。
不能忽略人的理性思想對愛的影響,感性與理性總是互相影響,制衡的。
愛就像人先天擁有的身體,無時無刻不在感受,但又不曾真正瞭解。
人不一定懂得怎麼去照顧身體,就像人也不會去愛自己一樣,這是需要去學會的,這也直接關係解釋“愛為何”的問題——不要把愛神化,要把愛當成事物與現象去剖析,而對於個人,不需要專業地去探索,只需要獲得自己的適度理解即可,要更進一步,甚至要回到個體的成長過程等等,極其複雜,在此我們不談。
以上就是愛的大體物質認識,我認為應該採取的認知態度。
但並不足完善,就像知道生物上身體的運作,可細化個體,就需要自己去分析了,所以我覺得,要為個人解答愛為何的個體認知困惑,我不能直接給出結論,而是給出方法,要自己去求得。
那麼對於“愛”,最簡單的,瞭解我們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