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端了公婆的窩(第1/3 頁)
溫藍沒想到這麼快就能收到房產中介的反饋,雀躍不已。
“小陳你好,請問是不是有人……”
“溫女士,我帶客戶看了房,他們挺滿意的。”
“我想再和你確認一下,整租5000塊的月租金,你確定嗎?”
小陳問她。
“我確定!先租半年?沒有問題!今晚就簽約?好!”
溫藍把公婆住的康雅花園的房子,委託給中介,出租了出去。
這套房子的產權在溫藍名下。
房產證上只有溫藍一個名字。
也虧她能想得出來這麼好的點子。
她找宋憶農第一次談判,那個渣男口口聲聲說“只認房產證”。
好啊,那你就隨你這個渣男所願!
端了你們的窩!
溫藍結結實實地將了宋憶農一軍。
她收的租金,是周邊小區,同等戶型價格最低的一套。
成交速度快,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
溫藍把這個計劃告訴南秘書的時候。
說自己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南秘書馬上也引用《孫子兵法》與她呼應。
說她這是“圍魏救趙,以逸待勞。”
公公婆婆放著康雅花園的房子不住,搶著住到了溫藍的家。
把她趕出主臥不算,讓她睡到溫暖的小房間。
那溫暖住哪裡?
他們連溫暖上學都不顧及了!
溫藍本來想著,夫妻兩人名下一共有兩套住房。
雖然她有大部分的份額。
但是她可以吃點虧,一人一套就好了。
她也不介意分到這套沁芳苑的房子,面積小樓齡高。
雖然是學區房,但是隻有80平。
還是康雅花園150平的那套市價更高。
她如果要了這套房子,溫暖每天上學走個幾分鐘就能到。
可是宋憶農和他爹媽,都鑽到錢眼裡了,簡直忘恩負義。
竟然還敢拿著房產證的歸屬做文章!
好嘛!
你們不講事實,沒有良知,只認房產證對不對?
你們有房子不住,想把我趕出我自己家的家門對不對?
那麼,我就按照你們的原則,對付你們!
溫藍,便把康雅花園房子順利出租了。
租金5000元,全部用來補貼家用,養育孩子。
簽好了租房合同。
溫藍就如設想的那樣,打電話給了搬家公司。
大致說明情況之後。
“我希望你們可以幫忙打包裝箱,然後運送到自助式倉儲。”
“家裡有電梯,兩地之間的距離大概六公里吧。”
溫藍提出了要求。
她和搬家公司約好,明天上門。
然後她又在迷你倉儲的小程式上,自助下單了一個儲物倉庫。
萬事俱備!只欠,只欠,付錢。
搬家費用是3000元。
迷你倉要預收2000,然而租金得後天才能到賬。
溫藍查了查自己的賬戶。
如果錢不夠,得張嘴向爸媽借一點了。
唉……儲蓄卡上只有2086元。
溫藍又徒勞地查了查自己的工資卡,她明知道是徒勞的。
在雅思酒店集團根本還沒做滿一個月,人事是不會發工資的。
“您的賬戶活期餘額三萬元整。”
什麼?溫藍還以為自己在做夢。
她又按鍵重聽了一次。
“您的賬戶活期餘額三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