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草原(第1/4 頁)
高大的樹木逐漸變矮,草叢和灌木漸漸變多,動物的種類也比森林中少了很多。
此時的雷澤和竹笛正坐在一個小湖旁邊,火堆上正烤著他們今天的午飯。
“唉,雷澤,我們今天又吃兔子嗎?這幾天都在吃兔子,我都吃膩了,咱們有沒有別的東西能吃?”
竹笛目光無神的看著眼前的烤兔子,周身散發著對兔肉的抗拒。
雷澤調侃道:“笛之前不是還很興奮嘛,怎麼現在就嫌棄了?”
換來竹笛白眼一枚,他們一直吃兔子,是誰的錯!
雷澤尷尬的摸了摸鼻子,這確實是他的錯。
時間回到三天前,雷澤和竹笛剛到達小湖附近。
他們到這裡之後,就看見氾濫成災的野兔,這些野兔的大小跟現代的黃狗差不多,走個五六步,就會有一隻野兔被嚇得飛奔。
竹笛當時看到這些野兔,手有點癢,立刻搭弓射箭,射出五隻箭,命中三隻,能打到獵物,他興奮得不行,雷澤在旁邊毫不吝嗇的誇獎。
於是,竹笛就在雷澤的鼓勵下,又射中幾隻兔子,雷澤也在旁邊幫忙打兔子,所以當天他們就連續吃了三頓兔子肉。
第二天,打獵的興奮勁過去,竹笛也對兔子失去興趣,對於兔子肉,他秉持可有可無的態度,有就吃,沒有就不吃。
雷澤回想起竹笛看到兔子的興奮模樣,誤以為竹笛很喜歡兔子,於是趁著竹笛賴床的時候,拿了幾塊石頭去到附近開始收割兔子的小命。
小石頭在雷澤手裡就像是子彈一樣,一顆就能打穿七八個兔子腦袋。
這些兔子很機敏,也很會挖洞,有一點風吹草動,它們都會成群結隊的逃跑,速度很快。
不過雷澤抓過速度更快的獵物,野兔對於他來說就是小意思。
當竹笛從帳篷走出來的時候,看見堆積如山的野兔,目瞪口呆,他看向雷澤,又指了指兔山,問道:“雷澤,你怎麼弄那麼多兔子回來?”
“笛不是喜歡兔子嗎?我看昨天,笛吃了很多兔肉。”
雷澤撓撓頭,竹笛嘴角抽搐道:“喜歡也不能多吃啊,而且這麼多兔子我們也吃不完啊。天氣逐漸熱起來,肉也不好放。”
“沒事,吃不完我們就燻幹,弄成肉乾,留著後面吃。”
竹笛無語凝噎,但還是認命開始和雷澤一起處理兔子,不然血腥味容易引來其他的東西。
回憶結束,竹笛生無可戀的看著眼前的兔肉,他是真的不想吃!
雷澤看著竹笛打蔫的模樣,笑著從身後拿出一個獸皮小包,遞給竹笛說道:“笛不想吃兔肉,那就吃這個吧,換換口味。”
竹笛疑惑的接過獸皮小包,開啟一看,裡面有很多顏色的漿果,水靈靈的,看起來非常可口。
“果子!雷澤,你什麼時候弄的?”
“今天早上,我去附近探查了一下,發現這些果子,就摘回來了。我嘗過,味道不錯,可以放心吃。”
竹笛捏了一個紫色的小果子,放進嘴裡,酸酸甜甜的味道讓他心情變好不少。
雷澤見竹笛開心,眼中滿是柔情。
“雷澤,我們是不是要進入草原啦?也不知道時金所說的東南角的小山到底在哪裡,用不用穿過火刃部落?如果要穿過火刃部落,只有我們倆,豈不是很危險?”
竹笛心情放鬆不少,但也開始擔憂後面的行程。
他們已經出來快一個月的時間,這個地方是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再往前走,就會踏入火刃部落的範圍。
現在他們只有兩個人,一旦被火刃部落的人發現,恐怕很難脫身。
雷澤揉了揉竹笛的頭髮說道:“笛,放心,我們不用穿過火刃部落,而是繞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