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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怡的這一威脅逼得孔偉不得不鋌而走險。案發當晚,他趁鍾怡凌晨時分下夜班的時候刺死她,再拿走她的挎包偽裝成劫殺的假象——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挎包裡的手機中存著大量他們倆的床照。
孔偉劫殺的假象佈置得不能算失敗,但是鍾怡「留」下的那個血字,為警方找出真兇提供了很大的幫助。案發當晚錄口供時,夏琅就把她和夏侯冶對「了」字的分析結果都告訴了辦案刑警。而他們往這個方向調查鍾怡的社交圈時,沒有發現她哪位熟人的名字中有「子」字,倒是發現了三個姓氏中有「子」字旁的男人。在一番摸底排查後,終於準確地揪出了孔偉其人,在四十八小時內就破了案。
夏琅對於這一結果很滿意:「鍾怡臨死前留下的那個血字,對於破案真是大有幫助。要不然案子也沒那麼快被偵破。」
夏侯冶隨口說:「本來還可以更快的——如果她能把那個名字寫完的話。」
「但是她當時那種情況根本不可能寫完。事實上,心臟中刀往往在半分鐘內就會失去知覺,一分鐘內就會死亡。她能掙扎著留下一個『了』字已經算是奇蹟。」
「是啊,真是一個奇蹟。」
大有深意地一笑後,夏侯冶乾脆利落地結束了與夏琅的談話:「好了,現在沒其他事了,你可以出去了。」
走出辦公室後,夏琅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唉呀,我本來打算拒絕為他「賣命」的,結果他一談那個案子,我把這茬給忘了!現在再倒回去說不幹未免有些不太好——唉,算了,就當是配合領導工作吧。
夏琅離開辦公室後,夏侯冶獨自坐在辦公桌前的轉椅上轉了半圈,眼神飛出了窗外。目光遙望著窗外湛藍無比的天空時,他腦中浮起的畫面卻是前晚凌晨時分的深濃夜色,以及夜色中那條燈光半明半暗的小巷。
那天晚上,因為要去酒吧參加朋友的單身party,夏侯冶特意沒有開車。他知道這種場合肯定要喝不少酒,而酒後不能駕車,如果找代駕的話就不如直接打車回家方便。
差不多凌晨一點時,party的氣氛依舊熱烈,大家都嚷嚷著說要不醉不歸。夏侯冶可沒辦法隨大流,他的工作性質註定了他要回家抓緊時間休息一下。不可能在這裡把自己灌到爛醉如泥為止。
所以,夏侯冶獨自溜出了酒吧,準備打輛車回家睡覺。他還沒有攔到車,就先聽到附近傳來的女子尖叫聲。迅速判斷出聲音是從附近一條小巷傳來的後,他馬上衝過去檢視情形。在七拐八彎的巷子深處,發現了一個年輕女人倒在地上的身影。
夏侯冶衝到鍾怡身旁時,她正處於最後的瀕死階段。睜大著一雙無比驚恐震駭的眼睛,她試圖用顫抖的手指蘸上血在地面上寫字。然而,心臟中刀導致的供血中斷讓她沒有能力完成這項任務了。
深深地看了鍾怡一眼後,夏侯冶輕輕捏住她那根無力的手指說:「我來幫你吧。」
鍾怡沒有回答,她的眼睛依舊睜得大大的,但眸中的神采已經全部消失了——她死了。但夏侯冶還是捏著她的手指在地面上開始了書寫——因為他知道那個兇手的名字。
夏侯冶趕到案發現場時,雖然鍾怡已經處於無法言語的瀕死狀態,可他依然能夠聽見她被殺前發出的恐懼聲音。
「孔偉,你拿著刀想幹什麼?不,別過來,別殺我,我不逼你了!我保證!救命,救……啊!」
那種極度恐懼的聲音,就像是一束無線電波,從鍾怡嘴裡離開後,一直在空氣中秘密迴蕩著。一般人聽不到,但夏侯冶卻是一個例外。他的大腦彷彿是一個定位精準特殊的精密電臺,總是能夠清晰無誤地接收到這類電波——換而言之,他能收聽到人們在驚恐、痛苦、絕望等模式下發出的聲音,即使這個聲音已經是過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