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吉林練膽雙人組(一)(第1/2 頁)
案犯1:張小林
出生日期:1965年
籍貫:吉林省吉林市
案犯2:周廣強
出生日期:1967年
籍貫:吉林市吉林市
犯罪行為:無法描述,罪行累累,你能想到的暴力犯罪,這兩人來了個大滿貫。
身為一名檔案員,雖然並不在刑偵一線奔波,但由於工作的特殊性質,絕大多數影響惡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多少都會有一些瞭解。
但看到張小林和周廣強的卷宗時,面對著厚厚的一堆資料,我明白這兩人一定是惡行累累,但有點疑惑的是,我對這兩個名字感到非常陌生。
但當我整理完這堆資料之後,我終於明白了,為何對此案的披露如此之少,這雙人組的兇殘程度,在當時那個年代,如果不壓下去,絕對會引起社會的恐慌。
此案可以稱的上是吉林省迄今為止最大的連環殺人案,案犯殺人放火,碎屍食人,頂風作案,肆無忌憚,把人性殘暴的一面,展現到了極致。
此案一號張小林,二號人物周廣強,兩人是鄰居,都住在吉林省吉林市新華街造紙廠的家屬樓。
兩人都出生於普通的工人家庭,從小就是好朋友,他倆之所以能玩到一起去,是因為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膽小懦弱。
兩人讀書的時候,在同齡的孩子當中,一直是被人欺負的那種,可謂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壓根就沒有年輕人那種火氣和魄力,正所謂是弱者喜歡抱團取暖,所以兩人同命相憐,總會在一起玩。
1981年,16歲的張小林初中畢業後,透過接班的方式,去了吉林冶金礦山裝置公司上班。
上班沒多久,由於工作上的便利,張小林有一次偷偷從單位拿回家一些廢鐵賣錢,結果被保衛科幹部發現了,當時單位給了他一個警告處分。
本來這並不算什麼大事,他們這種單位,廢銅爛鐵隨處可見,挺多同事都這麼幹過,只不過是他倒黴而已。
可讓張小林沒想到的是,到了1983年,全國嚴打來了,他因為有過這次處分,保衛科領導認為這是犯罪行為,就把這件事又揪了出來。
張小林隨後就被抓了起來,但由於他還未滿十八週歲,而且這件事確實不算大,所以只判了三年的勞動教養。
在張小林勞教這段期間,周廣強也透過接班的方式,去了吉林市化工裝置廠工作,結果到了1984年,他也攤上事了。
一天晚上,周廣強和同事結伴下班回家,結果同事和別人打架,他雖然沒有動手,但因為嚴打的餘波還沒過,他也被當成共犯處理,被判了三年的勞動教養。
這一下好了,這對難兄難弟就在裡面團聚了,兩人本來從小就是玩伴,現在又一起經歷磨難,所以關係又近了一層。
1986年,張小林結束勞教,又回到了原單位上班,在裝置廠的租賃站工作。
1988年,周廣強也結束了勞教,同樣回到了原單位上班。
兩兄弟都結束了苦難,再次相聚後,自然是把酒訴衷腸,可幾杯酒下肚之後,周廣強是一肚子的委屈。
自從他出來之後,無論是親戚朋友,還是單位的同事,對他都是另眼相看,因為他有了前科,大家對他輕則是冷嘲熱諷,重則就是一頓狠罵。
周廣強有心辭職不幹了,但自己一沒有錢,二沒有本事,辭職了還不知道能幹啥,所以非常鬱悶。
聽了周廣強的苦衷,張小林也深有同感,自己原來的工作崗位輕鬆不累,但他出來之後,就被調離了原崗位,也是天天遭受白眼,不受人待見,他和周廣強一樣,早就想辭職不幹了。
兩兄弟越嘮越覺得無比悲涼,牆倒眾人推,破鼓萬人捶,尤其是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