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我們離婚吧!(第1/2 頁)
督察都有些於心不忍。
現在國家法律還不是太完善,特別是這種小孩子被毆打出現重傷,究竟怎麼判定,還有些模糊,而且取證也很麻煩。
楊婷看著對面倆人不贊同的樣子。
“大人打小孩,你們這裡管不管?”
都察堅定的回答,臉上嚴肅。
“管,這個肯定要管。”
“不過因為這種事,牽扯的方方面面比較多。一般判決會比較輕,罰款和口頭警告。”
一方面是國家法律還不太嚴謹,沒有準確的規劃,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其他原因。
以前也出現過這麼一起案子。
一個兒媳婦自己在家裡被男人打,一點都沒有反抗,突然有一次孩子也被男人的人打了,她不知道聽誰說這種事情是犯法的就跑來報警。
告這家人虐待她,虐待兒童,當時由於她的態度很堅決,案子就被提到了法院。
大家都以為男人會為自己做出的事情付出代價。
不過鄉下的很多婦女兒童就算被毆打虐待,也不知道自己可以狀告對,方為自己維權。
都察和婦女協會都想透過這件事讓所有人重視起來。
這個案子一路綠燈,很快就到對簿公堂公堂的日子。
沒想到這女人卻退縮了,一個勁的對督察道歉,直言她不告了。
沒辦法,這件事情只能草草了之。
後來大家才知道原因,她男人知道女人去法院告一家人後,對她扶低做小。
這個女人突然享受到男人還有這婆家人對她的關心愛護,還有一個勁的吹耳邊風。
女人就覺得她只是想讓她男人不再打孩子。
沒想到她男人以後會坐牢,或者會被執行槍決,這麼嚴重的後果她一個婦道人家哪裡承受的來?
原本他想報告了,可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已經不是到了他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地步。
沒辦法,她就進行了一場反告,說是警察局裡的女警也引導她這樣說的。
這些都不是他的本意。
那名接待她的女警要不是家裡有關係,直接做不成警察。
大家也是被這樣的事情搞怕了。
說實話,督察很歡迎婦女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大家總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從而放棄。
最後導致大多數婦女兒童並沒有真正的維護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大部分的處罰都只是口頭警告,還有罰款。
聽見這麼輕的處罰,楊婷不明白裡面緣由,只是為兩個孩子不值。
“我有證據的,只要能讓對方坐牢。你們讓我出示什麼證件都可以,現在小孩還在醫院,我也可以出示醫生給的證明。”
“我們可以驗傷。”
都察面上帶著些許驚喜,這種程度的傷害,很多鄉下大人都選擇隱藏不報。
“她把我家小孩打出耳聾,耳鳴,甚至以後會聽不見一輩子。”
“我就是想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
楊婷的臉上滿是狠絕,一副人擋殺人,佛擋殺佛的樣子。
年齡有些大都察看著面前的本子,漫不經心的說。
“如果在今年上半年加入保護國際兒童權利公約。”
“雖然法律裡沒有明確規定虐待兒童罪的規定,但是對於一些造成嚴重後果的虐待兒童行為。”
“但會根據刑法裡面的虐待罪,進行一些處罰。”
可能大人會做上幾年了。
不過這一條處罰首要條件就是親告罪,必須被害人自己站出來,才能處理。
條件可以說十分惡劣。
就像先前那個事情裡面,雖然受到傷害的是小孩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