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漢高帝劉邦(2)(第1/2 頁)
秦,嬴政只是猜測劉邦可能改過名,沒曾想他還真改過。
劉季……是那個劉家沒錯了。
等蒙恬將他帶回來之後,他可要好好看看這位劉邦。
看看他到底有什麼能力,可以建立四百多年的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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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滅魏後,設立泗水亭,劉邦透過試補成為了泗水的亭長。”
試補:經過考試或考察後補缺。
“同學們現在都已經知道了秦朝的選官制度是軍功授爵,但它的選官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特別是統一六國之後,官員不夠用,所以到了後期逐漸有了其他選官制度的補充。”
“除了軍功授爵,還有保舉制度、徵召制度、考試製度以及基層任職制度。”
保舉,在秦朝稱為“任”,指現有官員向朝廷舉薦人才當官,李斯就曾被呂不韋保舉過。
(任,保舉——出自《漢書·汲黯傳》。)
被舉薦的人一旦犯法,舉薦的人有連帶責任。
(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 各以其罪罪之——出自《史記·範睢列傳》。)
徵召,稱“徵”或“聘”,秦朝每年的春季會向民間徵召人才,這個範圍不侷限於平民百姓,基層官吏也有機會被徵召到朝廷中央,比如蕭何就曾被徵召過,只是他沒去。
(秦以季春聘士——出自《古今圖書整合選舉典·徵聘部》。)
考試製度,秦朝的考試主要考的是法家思想以及法律,17歲之後才可以透過參加考試當官,考試透過後,還有一年試用期,試用期也叫“考課”,考課結果叫做“殿”和“最”。
殿指合格,最指不合格。
(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書九千字,乃得為吏——出自《說文解字》,叫做試學僮,秦朝已有此制。)
基層任職制度,其實就是郡縣之下的其他制度,它指地方官員可以自由任命下級官吏,但有限制條件。
比如要有一定的財富,韓信就是因為太過貧窮而沒有資格當官吏,還要識字,懂法律,年齡17以上。
“大家看完秦朝的選官制度後,我們再來看劉邦他是怎麼當上泗水亭長的。”
“對了,還要補充一個小猜測,大家過過耳朵就行。據猜測,雲夢秦簡中的《法律問答》篇,很可能是秦朝時期的教科書,或者是輔助學習的課外書。”
“根據史記中的記載,劉邦是‘試為吏,為泗水亭長’,所以他應該是靠自己的能力考上這個職位的,不過也有說法說他是藉助了蕭何的幫助才當上這個亭長的,也就是他被舉薦了,還有說法說劉邦是因為劉太公花了些錢才當上亭長的。”
“這些猜測就跟劉邦本身的其他爭議有關了,比如劉邦是貧民的話,為什麼會識字,劉太公又是哪來的錢幫劉邦打點,如果劉邦是貴族後裔的話,會識字能考上倒是合理,劉氏在當地應該就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聲望,也就不需要蕭何的舉薦了。”
“同學們瞭解一下這方面的內容就行,我們這裡還是不做深究了。”
劉邦曾去咸陽服徭役,瞧見了始皇帝的身影以及他出行的陣仗,當時他就跟自己的同事感嘆地說,大丈夫當如是也。
或許這是導致他心態發生變化的第二件事,從做大英雄變成了做一個像始皇帝那樣的大丈夫,故在各地反秦之時,他雖上了年紀,卻依舊跟那些官二代們湊在一塊起事。
“劉邦帶著兄弟們蹭飯期間,去的都是他大哥家,因為他大哥敦厚老實,不會有啥意見,但劉邦沒想全面,大哥沒意見不代表大嫂沒意見。後來大哥去世了,劉邦依舊帶著人去大哥家吃飯,大嫂這時徹底爆發,忍不了,就用勺子刮鍋,假裝羹湯早已吃完,暗示他們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