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最後的子彈(第1/2 頁)
許多年之後,面對黝黑的槍口,約翰格里·a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狩獵野狼的那個冰冷的下午。
積雪很深,但小約翰毫不猶豫地仆倒在雪地裡。
“我是一塊石頭,我紋絲不動。”
他摘下手套,捏了一撮雪。
“我慢慢地把雪放進嘴裡,讓它看不到我的撥出的氣。”
咩咩羊的叫喊聲沒有讓觀眾打來電話,而是引來了一隻孤狼,小約翰已經架起了槍。
“我慢慢等,等它靠得更近。”
狼伏著身子,小心翼翼的朝著被拴住的羊羔走去。
“我只有一發子彈,我瞄準它的眼睛,手指輕輕地放在扳機上。”
“開槍,約翰!快開槍,狼已經過來了!”
約翰的父親小聲催促道。
“我不會發抖,也不害怕。”
雪地裡的野狼,正朝著作為誘餌的羊羔撲去。
——
“嘭!”
約翰格里隨著槍響聲臥倒在地上,他躲在牆後,儘管他個子不高,依舊保持著足夠低的接戰姿態。
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他只開了一槍,那個人卻開了兩槍。
約翰格里的大腦飛速運轉:他被路燈致盲打出的一槍,至少有6成的把握擊中目標,但對方卻開了兩槍。為的是確定他的位置。
他沒有冒頭,而是扭頭就走,匍匐離開這裡,他要抓緊時間轉移陣地。
羅要消失在原地,是因為他已經確定了狙擊手的位置。
曼哈頓中轉站已經消失了,在所有人反應過來之前,他已在趕去尋找約翰格里,沒有一絲時間可以浪費。
“只要把槍對準他,扣下扳機就可以了——這事兒我剛剛重複了幾百萬次。”
當然這次有所不同,從火星街道的巷戰變成了暗殺。
手槍子彈無論是威力、射速還是射程都不如狙擊槍,即使用【剎那芳華】強化了,也只堪堪夠一半多的距離,瞄準了也打不到人。
所以羅要的目的是確定對方的位置:一發子彈射擊曼哈頓中轉站,一發朝著槍聲來源射去。
不用在意對方打歪的那槍,觀察從曼哈頓中轉站反射出去的子彈和自己原地打出的子彈,兩條軌跡相交的點,就是約翰格里所在的位置。
擁有【槍械精通】的他只會慶幸y小姐沒有給他找來一把大狙,畢竟他只會用(半)自動步槍和手槍。
萬豪大酒店,頂樓。
約翰格里已經偽裝好了自己:夾雜銀粉的花白頭髮,滿是皺紋的特製面具,貼上假鬍子,戴上墨鏡,把狙擊槍超級拼裝成文明棍,蹣跚著走路,時不時咳嗽幾聲,用手絹遮住臉——一位少年就這樣變成了一個小老頭。
他不需要著急,只要混進人群,誰都找不到自己。
坐電梯還是走樓梯呢?
廢話,當然是走逃生通道了,沒看到我正在被追殺嗎?
應急通道只有逃生標誌發出淡綠的熒光,約翰一手扶著牆,一手拄著拐,摸索著前進。
“嘭!”
約翰和一位穿著制服的服務生同時撞倒在地。
“不好意思,先生。這裡是逃生通道,我們一般是不允許客人進入的。”服務生一把扶起眼前的盲老人,滿是歉意地說道。
“真抱歉,我什麼都看不到,我只是問了其他人,他們就把我帶到這裡,讓我一個人下樓。”盲約翰解釋道。
“老先生,需要我扶您下樓嗎?”
“不用了,年輕的先生,我這把老骨頭就讓它慢慢挪下樓吧,你一定還有不少事要做。”
告別了服務生,約翰深吸一口氣,繼續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