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英雄”(第1/2 頁)
幾天後,建設小學召開了一次全體師生大會,主題是“向趙小禹同學學習”。
學校沒有會議室,就在教室門前的空地上舉行,學生們自帶凳子,以班級為單位整整齊齊地坐成方陣;前面擺著一排桌椅,就是主席臺。
話筒、音箱之類的設施也是沒有的,所以發言的就需要很大聲,像喊口號,像朗讀課文,慷慨激昂,像打了雞血。
會上,金海聲淚俱下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校長聲情並茂地評價了趙小禹英勇無畏、捨己救人的大無畏精神。
輪到趙小禹發言時,他卻有些難為情,有些心虛,有些尷尬,三言兩語講了講“感想”了事,總結起來就是小學生們很流行的一句話:“這是我應該做的。”
沒想到班主任高老師又藉此大做文章:“趙小禹同學做好事不留名,受到表彰仍能如此低調,絲毫不驕傲,這種精神難能可貴,值得同學們學習……”
一夜之間,趙小禹彷彿成了眾所矚目的明星,渾身金光閃耀,瀰漫著偉大的人性光輝。
最令趙小禹激動的是,他正式成為了一名少先隊員,由佩戴著三道槓肩章的大隊長,“優秀少先隊員”許清涯為他繫上紅領巾。
接下來卻出現了尷尬的一幕:許清涯忘了紅領巾的系法,嘗試了幾次都沒能成功,惹得同學們鬨堂大笑,她自己也笑得直跺腳。
眼看嚴肅的表彰大會搞成了喜劇大會,高老師及時過來解圍,喊了許清涯一句:“都二年級了,咋還這麼笨呢?”
許清涯愛笑又笨,削鉛筆一項簡單的工作,她學了一個多月才學會,但還是免不了要割到手,所以人們有理由相信她是個“傻子”,然而她學習卻是那麼好。
憑藉著好學習,她當上了學習委員,成為建設小學第一批少先隊員,還當上了大隊長。
高老師替趙小禹繫上了紅領巾,帶領他宣了誓。
其後,趙小禹的“光榮事蹟”被老師們書寫在教室外牆的露天黑板上,接受著同學們的觀瞻,接受著風吹日曬。
趙小禹本來野慣了,課間總是到處亂跑,但自從見義勇為事件後,他就乖多了,下課後就待在教室裡;放學後就拉著金海匆匆回家,因為他一見到人,尤其是高年級的那些學生,他們總會喊他“英雄”,這讓他十分尷尬。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總覺得他們口裡的英雄,不是一個褒義詞,帶著一點起鬨和調侃的意味。
他埋怨金海:“你隨便說兩句就行了,幹嘛要說得那麼肉麻?”
金海說:“是高老師教我那麼說的,我背了兩天才背會。”
一場秋雨過後,黑板上的彩色粉筆字模糊成無法辨認的一團,趙小禹頭上的光環也褪去了顏色,不再鮮豔,他不再鶴立雞群,恢復到一名普通小學生的身份。
然而又有一件事,在班級乃至校園裡掀起了波瀾。
這天放學,趙小禹和金海去了高老師的辦公室。
兩人各自將一張請假條放在高老師的桌子上,趙小禹說:“我們明天請一天假。”
高老師疑惑地看了兩人一眼,拿起兩張請假條依次看。
趙小禹的請假理由是:我爸結婚。
金海的請假理由是:我媽結婚。
學校對於學生請事假控制得較為嚴格,必須要寫清楚具體的事,不像請病假那樣容易,而且一般的事由不予批准,必須是非請假不可的理由才行。
在老師們看來,一幫小屁孩,能有什麼屁事值得請假?
趙小禹沒媽,金海沒爸,這在學校裡不是秘密,所以高老師略微思索了一下,便明白了問題的核心:“不會是你爸和你媽結婚吧?”
“就是的。”趙小禹說。
當時辦公室裡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