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召喚師降臨賭桌(第1/2 頁)
這個賭場裡,除了包廂之外,大致分為三個區域。
第一類是賭博機器;
如老虎機,吹球,打魚機之類。
李從武對這些連看都懶得看一眼,只因機器程式都是賭場調好的,反水率估計比刮刮樂都低,想贏錢簡直是天方夜譚,感覺坐在上面的玩家就像傻缺一樣。
第二類是賭場純抽水,只有玩家互相對賭的遊戲。
最典型的就是德州撲克和麻將了。
李從武現在手上只有1000塊籌碼,德州撲克都上不了桌。麻將就更別說了,人家最煩就是人換來換去,你帶1000塊,誰跟你玩。
第三類是與賭場對賭的遊戲;
最典型的是21點,賭場明面不抽水,純靠機率上的優勢撈錢。
正所謂,無形抽水最為致命。
不過,李從武在家已經考慮好了,就先玩21點,等贏賭場十幾萬,再跑去贏玩家的,各打五十大板。
之所以選21點,只因撲克的發牌、洗牌手法是按專業賭場的規矩約定俗成,看起來更“乾淨透明”。
(小賭場信譽不夠,用洗牌機會被懷疑是科技與狠活,影響人氣。)
而輪盤或骰子,很難確定荷官是不是高手,萬一他想開什麼就能搖出什麼,那還賭個屁。
李從武戴上了黎妮的一副太陽鏡,領著“乾女兒”走到21點限紅最高臺桌上,觀看進行中的賭局。
所謂限紅,就是賭場限制客人每一把投注的上限,為的就是啟用大數定律,穩定自己在機率上的優勢。
李從武上的這張臺,限紅為100-5000。
畢竟地下賭場客流量與正規大賭場完全比不了,5000的上限已經算比較高了。
“這個我以前也玩過,一下就輸光了。你才一千塊,要不要去旁邊那張桌,萬一運氣不好,還能多輸幾把。”陳小可勸道。
“閉上你的烏鴉嘴,老實待著。”
李從武拿起賭桌上的規則單看了起來。
不同場子規則略有區別,這裡與澳島的21點大同小異:
莊家用6副撲克混在一起發牌,先給所有玩家和莊家各發一張,沒有暗牌,只有明牌。
其中,“2-10”算作2-10點,“j、q、k”都算10點,“a”算1或11點。
玩家可以自由選擇“繼續加牌”或“停牌”,點數之和一旦超過21點就爆了;沒超過21點,則等到最後與莊家比點數大小。
莊家不能自主選擇加牌,只要點數小於17點,則必須加;夠17點了,就必須停牌。
最後玩家們相互不用分勝負,只要跟莊家比輸贏就行。
點數大,按一賠一贏錢;
點數小,輸光投注;
點數相同或者都爆牌,玩家也算輸。
值得一提的是,“a”+任意一張10點的牌型叫做“bck jack”,比其他21點都要大。
李從武知道,這規矩淫蕩之處就在於,“平局莊家勝”的好處要比“莊家不能選擇加停牌”的壞處更大。
再加上這家賭場為了簡化規則,玩家不能“買保險”和“加倍”,莊家的勝率就更大了。
但這點機率優勢對李從武來說完全可以忽略不計,他此時的氣運已突破了200萬。
“老闆,這局要下注嗎?”
發牌的女人重新洗牌後問了李從武一聲。她身材非常有料,穿得也很敞亮。
“我再看看。”
李從武心想,作為一個蒙鼓人,不,一個高手,怎麼能在剛洗過牌的時候入局呢?
會玩21點的高手,絕不會坐上採用蝸牛洗牌機的賭桌,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