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黃花大閨女(第1/2 頁)
話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花僖用筆敲了敲桌子:“你們不要血口噴人,沒有證據的事情不要亂說!”
“還有!他們就算是有不正當關係,也不是你們打人的理由!”
朱老三夫妻倆被花僖的話震懾到了。
“你們兩個休想避重就輕!”
花僖對著同事招了招手,“出責任書吧!”
“啥責任?”
朱老三夫妻倆癱軟在凳子上,看著白紙黑字上寫著他們兩個故意傷人要被拘留。
“不是,青天大老爺啊!你這是寫錯了……”
花僖請林蘭和秦風過來,責任書上需要他們二人核對資訊。
朱老三看著林蘭氣得差點吐血了,抓起筆就要往林蘭身上扔:“喪門星!敗家娘們!當初就該把你給我掐死了跟著我可憐的兒子一塊!”
“住手!”花僖徹底憤怒了。
作為辦案人員不應該帶情緒工作,但是面對林蘭公婆這種可惡的人,她義憤填膺:“你們還想被關的更久一點?你看清楚了這是什麼地方!在這毆打受害者?”
“林蘭同志,這樣的公婆你還能好脾氣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你真是能忍。”
花僖雙手撐在桌子上,“林蘭同志,我看你還是趕緊辦離婚手續吧,你的丈夫再好他已經去世,你有開啟新生活的權利,更何況你的公婆這麼霸道!”
“離婚?”
林蘭眼睛一亮,“我可以離婚嗎?”
“當然可以,你有離婚的權利。”
花僖詫異地看著林蘭,“你不知道嗎?只需要拿戶口本和結婚證你就可以去民政局辦離婚。”
“啊?”
林蘭搖搖頭,“可是我沒有結婚證啊。”
“什麼?!”
花僖和秦風異口同聲。
“不是,蘭姐你沒有結婚證?”
秦風撓了撓頭,林蘭結婚這麼多年沒辦結婚證嗎?
他轉而就想明白了。
也對,朱老三那個兒子是短命鬼,林蘭和朱老三的兒子又不是自由戀愛,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林蘭壓根兒沒見過朱老三兒子的模樣。
加上朱老三兒子接親路上就嗝屁了。
自然沒有機會和林蘭辦結婚證了。
花僖沉思片刻:“林蘭同志,只有辦過結婚證的男女才能算是法定夫妻,法律才會承認。”
“那我沒領過,是不是?”
林蘭迷茫道,她在朱家待了好幾年了,自認為收了朱家的彩禮就是朱家的兒媳婦,根本沒想到還有結婚證這回事。
“蘭姐,你不是朱家的兒媳婦,你現在還是沒結婚的黃花大閨女呢!”
秦風為林蘭高興,也為林蘭浪費的青春可惜。
“真的嗎?”
林蘭有些站不住了,她的三觀坍塌了,“那我這些年?”
林蘭越想越委屈,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我原來是自由的!”
“對啊,林蘭同志請你不要傷心。”
花僖心裡嘆息,不知道村子裡還有多少像林蘭一樣的婦女因為法律意識淡薄丟失了多少權利和尊嚴。
“林蘭同志請振作起來。你完全可以搬出去住,你以後都不用受人欺負了。”
林蘭哭的稀里嘩啦。
朱老三夫妻倆心碎的稀里嘩啦。
“啥意思啊?咋就不是我家兒媳婦了?”
夫妻倆也懵了,“她都在俺家住了好幾年了,而且還拿了俺家彩禮錢,這咋就不是俺家的媳婦了?”
面對這兩個法盲,花僖強忍著翻白眼的衝動:“彩禮錢不構成婚姻事實,林蘭同志一沒有和你們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