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無以為報寸寸恩(第1/3 頁)
施想出這個牢房其實不難,連二五這種貨色都能在夷吾手底下活命,施只需稍稍使些手段,就能回到之前的生活。
只是他自己不願意。
原因無他,僅因為夷吾的名字,和管仲的名一樣。
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
管子,管相,管仲,管夷吾。都是這個人。
施自己所行之事不見得多高尚,他也不會因為夷吾的小人行徑拒絕去討好,不願意在夷吾身上想辦法,僅僅只是因為夷吾這兩個字。
施認為夷吾不配這個名字,這是對管仲的侮辱。
二十五年前。
齊國。
“管相大人,臨淄城內所有的流浪孤兒都在這裡了,一共三十二人。”
聽見下人來報,管仲放下手裡的書簡,他起身隨下人來到院中,將那三十二個無父無母無家的孩子們記在了心中。
管仲輕輕地嘆了口氣,“孩子們受苦了。”
這是施第二次見到管仲。
這一年施九歲。一無所有。
此時的管仲五十五歲,官至國相,權力威望如日中天。
大概是操心太多,管仲的髮鬚已經花白。
施是三十二個孤兒中的其中一個,面對恩人,卻是有些不屑。他也無懼敬與不敬,直視管仲,道:“我歇夠了,放我走。就直說吧,你要我付出什麼代價。”
管仲不解,“走?你要去哪裡?”
“去哪裡都與你無關,總不可能一直都住在這裡。”施也知道自己無處可去,可是他不知道若是留下,這兒是不是往後又要想盡一切辦法才能逃脫的魔窟。
下人實在是看不慣施那副樣子,明明是自家大人救了他,沒有感恩的姿態也就罷了,反倒是感覺他們都欠了他一樣,擰著眉喝道,“你這小子膽敢對國相無禮……”
管仲伸手製止了下人,他溫和地看著施,道:“你當然可以一直留在這裡。”
施卻像一隻被人欺負過的貓,炸著毛朝管仲嚷:“你以為你是誰,你救得了我一時,你還能次次都救下我?”
管仲語氣堅定:“我能。”
“說得好聽。”施壓根就不信,“他們那些禍害不除,你就算是救了我,那下一個我呢?”
管仲依然自信沉穩,“我能除掉他們。”
施搖頭,“我不相信。”
施早就不記得自己的父母是誰,也不記得自己是被誰賣給了臨淄城中的一個富商。
富商是個變態,喜好幼童,施並不是富商囚禁折磨的第一個孩子,他只是在屈辱的日子中活得最久的。
大概五年,或許更久,施總算找到了機會逃出了富商家,開始四處流浪。
流浪期間吃了很多很多苦,不過比起之前的生活,倒是也算不得什麼。
因為天生美貌,為施招來了許多不善的目光,施在富商家裡練就了一身求生的本事,還算能夠應付。
不過次數多了,也會疲勞,心生退意。
當施在大街上被當眾調戲,被流氓按在地上強行扒衣服時,圍觀的人或是看戲,或是畏懼流氓勢力,無人站出制止。
他忽然就覺得這個破世道真是好沒意思。
施幾乎已經被扒光,他躺倒在地,被人踩著雙手和大腿,他掙脫不開,也不再做掙扎,為首的流氓在哈哈大笑,“我就說是個男的嘛。”
那些人將他的身體暴露在眾人面前,嘴裡說著令人膽寒的話。
“聽說他們上層人現在都喜歡這樣的,大哥要不要也試試小男娃是什麼滋味?”
流氓的視線上下掃描著地上的施,他嚥了一口口水,笑了一聲,“那就試試!”
施的眼裡迸